- Title: 交通罰單將可電話上訴 新規定料可縮短處理時間至90天
- Date: Thursday, May 10, 2012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就交通違例事項的上訴機制提出修訂,在新安排下,省民將透過電話提出上訴,預料可減少個案積壓,上訴程序將可大為縮減至3個月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就交通違例事項的上訴機制提出修訂,在新安排下,省民將透過電話提出上訴,預料可減少個案積壓,上訴程序將可大為縮減至3個月。 省府的修訂將可加快處理交通違例上訴的個案。由於新上訴機制是以電話進行,上訴者及負責的警員亦不用出庭作供,預期法庭可騰出人手,處理其他案件,並可節省大筆開支。司法廳指出,新例實施後,將有10名法官及33名法庭職員可處理其他案件,約34至68名警員亦因為新制度而不用出庭,每年可令省府節省800萬至1100萬元開支。 據司法廳公布的數字顯示,現時卑詩省每年平均發出50萬張告票,當中有約14%,即約7萬張會通過法庭提出上訴。 根據新例,司機將可就超速﹑駕駛時發短信及不遵守交通信號等違規罰款,以電話方式提出上訴,毋須再親自出庭,處理時間將由現時的7至18個月,減至90日。 卑詩警長聯會交通安全委員會歡迎當局提出新例,認同新措施可令法庭有更多時間關注更重要的公眾安全議題。 司法廳長龐雪麗(Shirley Bond)透露,稍後將會提出更多措施,期望進一步減少法庭個案的積壓情況。 不過,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反對新法案,認為會對上訴者不公平。協會代表Michael Vonn表示,在新安排下,提出票控的警員毋須出庭,將會導致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發生,他亦擔心,上訴個案由職員處理,而非由法官處理,會造成一些問題。因此,他認為當局必須確保有關人員接受適當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