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省府增弱勢社群收入補助
  • Date: Tuesday, June 12, 2012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昨日宣布修改部分殘障人士,以及弱勢家庭申請收入補助的規定。省長簡蕙芝預告,這只是其以「家庭為首」的工作大計中的第一頁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昨日宣布修改部分殘障人士,以及弱勢家庭申請收入補助的規定。省長簡蕙芝預告,這只是其以「家庭為首」的工作大計中的第一頁。 她指出,新修訂是希望讓申領收入補助及殘障人士有機會賺取額外現金,而不影響他們所收取的福利,協助他們自力更生。有關修訂涉及開支為500萬元。 簡蕙芝昨日公布的新修訂包括數個方面。省民在申領個人收入補助時,每月的收入上限將會提高至200元。不過,根據新規定,首次申領個人收入補助的申請人,在提出申請之前,需要先花5星期時間嘗試找工作,較原來的3星期延長。而殘障人士每月收入如不超過800元,他們所獲得的補助亦不會受到影響。 簡蕙芝解釋:「在省民能工作的情況下,我們希望讓他們工作。」 另外,省府亦調高殘障兒童的入學補助金,其中5至11歲殘障兒童入學補助金,將會調高至100元,而12歲以上的則會增加至175元。省府並為弱勢家庭的兒童提供牙科服務,讓家長可帶子女接受定期檢查。 此外,在新修訂下,沒有居留身分的單親家長(通常為婦女),亦可申領省府的收入援助。新規定的主要目的是協助之前透過配偶擔保前來卑詩省定居的婦女,如其後因為受虐,或者與伴侶離異,或會因為其非居民身分而面對生活上的經濟困難,因此在新安排下,這些非居民的單親家長,將可獲得申領收入援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