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婚禮逾句鐘 公證人可多徵費
  • Date: Saturday, June 2, 2012
  • Synopsis: 【明報專訊】隨著婚禮的流程變得愈來愈豐富,新人要求層出不窮,卑詩省合法主持婚禮的婚禮公證人(Marriage Commissioner)花在預備工作的時間亦隨之增加,由昨日開始,婚禮公證人如加時工作,將可收取額外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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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隨著婚禮的流程變得愈來愈豐富,新人要求層出不窮,卑詩省合法主持婚禮的婚禮公證人(Marriage Commissioner)花在預備工作的時間亦隨之增加,由昨日開始,婚禮公證人如加時工作,將可收取額外附加費。 按本省規定,婚禮需由婚禮公證人主持。而婚禮公證人會代表卑詩省收取費用。由1993年開始至今,公證人收取的標準收費為75元另加合併銷售稅(HST),並在1小時內完成證婚儀式。另外,婚禮公證人亦可收取往返婚禮地點的車馬費,但不可收取其他費用。由昨日起,婚禮公證人每小時可額外收取25元,以補償公證人在儀式準備及前往場地所花的時間。額外收費適用於超過1小時的儀式,而有關費用將由公證人與新人相議決定。 據省府資料顯示,卑詩省現時共有340多名婚禮公證人,在每年約22,000宗的結婚個案中,有60%透過婚禮公證人完成證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