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3附例禁露宿 無家漢控溫市侵人權
- Date: Friday, November 23, 2012
- Synopsis: 【明報專訊】一名曾經是無家可歸的男子入稟法院,控告溫哥華市政府的附例違反他的人權,令到他無法露宿街頭和公園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一名曾經是無家可歸的男子入稟法院,控告溫哥華市政府的附例違反他的人權,令到他無法露宿街頭和公園。 樞軸法律協會代表57歲男子泰萊(Clarence Leonard Taylor)提出訴訟,泰萊從2009年至2012年,曾找不到安全和可負擔的房屋而露宿街頭3年。他稱,庇護所和單房出租酒店存在暴力問題,令他覺得不安全,「外面還安全一些」。 泰萊說,警察和市府職員總是趕他走,還對他開出告票。 樞軸法律協會表示,溫市府的3項附例,包括道路及交通、公園管理、市府土地使用等令到泰萊不能在溫市戶外露宿,政府必須提供安全和可負擔的房屋給低收入人士,禁止他們露宿街頭和公園違反他們的人權,對無家可歸人士造成傷害。 溫市市長羅品信昨日發表聲明稱,市府和市警局將檢討影響無家可歸人士的附例及告票,市府要確保附例的適當性以及不會對無家可歸人士作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