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議員專欄 加中投資推廣及保護協議 可保障加國投資者
  • Date: Wednesday, November 28, 2012
  • Synopsis: 在全球經濟不穩的情況下,加拿大政府努力為本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創造有利條件。我們促進貿易的計劃包括為加國企業在貿易發展蓬勃和經濟增長高速的亞太市場開啟新的門戶,更積極為加國投資者爭取如在中國等國家投資的保護措施和優惠條件
  • Article Text:
  • Article Text: 在全球經濟不穩的情況下,加拿大政府努力為本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創造有利條件。我們促進貿易的計劃包括為加國企業在貿易發展蓬勃和經濟增長高速的亞太市場開啟新的門戶,更積極為加國投資者爭取如在中國等國家投資的保護措施和優惠條件。 加拿大與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所簽訂的「加中投資推廣及保護協議(FIPA)」將為在華投資的加拿大企業提供更好的保護,同時促進國內就業、推動本土的經濟增長。條約的目的是透過一系列固定及預訂的規則來防止歧視性及隨意性的營商手法,以保護在華投資的加拿大人。加拿大與中國簽的這項投資保護協定是雙向性的,即是雙方均有對等的權利及義務。 到目前為止,除中國以外,加拿大與24個國家簽訂了類似的協定,為本國企業在這些國家投資時有一個保障及可知的環境。有了這個協定,對於希望在中國落戶的企業,中國所給予加拿大企業的待遇不得低於任何其他從事同樣業務的外國企業。一旦投資後,加拿大企業就享有不低於任何其他企業——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待遇。 這項加中協議是經過了20多年的努力才最終由本屆政府得以落實,我們實感欣慰。在2008年,我們保守黨宣布凡是與其他國家、實體所簽署的,均屬國際公法管轄的條約,都要提交下議院審查。根據這一規定,「加中投資推廣及保護協議」於今年9月26日提交下議院。在議會,新民主黨與自由黨有各種機會,包括由反對黨決定辯論議題的日子「Opposition Days」,就此條約提出辯論,但他們卻沒有去做。 根據這項條約,中加雙方政府都有權就公眾利益進行管轄。中國投資者在加拿大必須和所有其他加拿大投資者一樣遵守加拿大的法律和規則。 中國在加拿大的投資將繼續受《加拿大投資法》的管轄,包括超過一定數額以上的收購仍需接受淨收益標準的檢查,並且所有投資都要附合有關國家安全的規定,而任何根據《加拿大投資法》所作出的裁決將超越協議的約定。 很多選民和有關團體及人士均對協議的主要條款感到滿意,協議同時也受到了加拿大投資者的歡迎,從此以後他們可以更加放心地與中國做生意,為本國繼續創造就業機會和建立長期繁榮。 楊蕭慧儀 Wai Young 當值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