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地產經紀明年獲准個人開業 全加首創 元旦實施
  • Date: Thursday, January 24, 2008
  • Synopsis: 【明報專訊】省議員李燦明昨日宣布,省府於1月16日批准了房地產服務法(Real Estate Services Act)修正案,允許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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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省議員李燦明昨日宣布,省府於1月16日批准了房地產服務法(Real Estate Services Act)修正案,允許房地產經紀個人自組公司開業,該法案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而房地產經紀對此表示歡迎,據悉卑詩房地產經紀協會自2003年起已向省府提出這要求。 個人房地產公司(Personal Real Estate Corporation)法案允許持牌經紀享有與集團合作的商業優惠,包括可更好地計劃入息和繳稅,類似其他專業人士如牙醫、會計和律師所施行的規定。 李燦明表示,省府諮詢了許多房地產經紀,認識到確保該行業興盛和競爭力的重要性。卑詩省是加拿大第一個允許房地產經紀個人自組公司開業的省分。 該修正案最初是由代表1.8萬名成員的卑詩房地產經紀協會於2003年提出,該協會主席派克(Andrew Peck)表示﹕「我們對政府的決定感到非常高興,該修正案將令房地產經紀與其他專業人士一樣,享受同樣的商業優惠。」他稱,房地產市場的波動直接影響房地產經紀的收入,而此措施將令他們可以更好地制定繳稅計劃,同時保持房地產經紀的行業穩定性。個人房地產公司不會影響現時保障顧客標準。 省府批准地產經紀在明年可以個人名義開設公司,相信地產公司將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