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省府研充公拍賣醉駕車
- Date: Monday, February 25, 2008
- Synopsis: (溫哥華二十四日加新社電)卑詩省政府正考慮採用安省的一條法例,充公並出售醉酒駕駛被定罪者的車輛
- Article Text: (溫哥華二十四日加新社電)卑詩省政府正考慮採用安省的一條法例,充公並出售醉酒駕駛被定罪者的車輛,不過前者(卑詩省政府)所研究的較後者更為嚴厲。 根據安省該項法例,在10年裏曾有3次醉酒駕駛被定罪紀錄的駕駛者,他們的車輛會被省府充公,而省府可以將之出售。 卑詩省法務廳長李士莊(John Les)稱,本省省政府正研究更嚴厲的法例,容許省府出售首次醉酒駕駛被定罪的駕駛者的車輛。 來自一個名為「母親反對醉駕」(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組織的所羅門(Robert Solomon)稱,加拿大對付醉酒駕駛者的法例一直未能遏止醉酒駕駛這一嚴重問題。 所羅門續道,加拿大涉及酒精的致命交通意外的發生比率在所有民主國家中高踞首位。 他表示,一份關於醉酒的最新調查顯示,75%因醉駕而被停牌的司機,在停牌期滿後,又重新拿到了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