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擱置禁翅 倡人道捕鯊 鼓勵食肆用本地鯊魚 支持漁業
  • Date: Tuesday, March 5, 2013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昨日決定擱置有關禁止售賣及分發魚翅產品的立法,表示禁翅並不屬於市府職權範疇,目前已與餐飲業界達成共識,鼓勵其選用卑詩本地鯊魚,在提倡可持續的、人道的捕撈方法的同時,支持本地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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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昨日決定擱置有關禁止售賣及分發魚翅產品的立法,表示禁翅並不屬於市府職權範疇,目前已與餐飲業界達成共識,鼓勵其選用卑詩本地鯊魚,在提倡可持續的、人道的捕撈方法的同時,支持本地漁業;另外,市府將放棄強制手段而改以教育活動提升公眾的保育意識。 列治文市議員區澤光昨日在會後作出回應,他表示,就市政府的權限範圍而言,列市市府無權立法禁止魚翅售賣,「可以這樣說,我們不再考慮禁翅提案」;他說,列市已轉而循求教育方向,通過發布小冊子等提高公眾意識的教育活動,幫助民眾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提高瀕危物種生態保育意識。 區澤光表示,列市市府目前已與本地餐飲業者達成共識,未來將鼓勵他們選用在卑詩省內捕獲的鯊魚,希望可支持本地漁業。區補充,從市府職員報告看來,亞洲餐飲業東主商會已接受這項建議,同意會與市府合作。 區澤光強調,將繼續向本省業者倡導可持續的捕魚方法,他說,推動禁翅者的理由主要在於割翅方法的不人道——獵鯊人在捕撈鯊魚時是將魚翅割下,再把仍然活?的鯊魚拋回海中,而且捕撈的鯊魚很可能屬於瀕臨絕種的範圍。但卑詩省並不缺鯊魚,而且許多不屬瀕危物種,「特別是灰星鯊(dog shark),市議員研究後發現,根本是太多了……海裏就能找到。」 區澤光補充,本省法規規定,捕撈鯊魚後只能整條處理,「鯊魚肉、鯊魚皮都利用起來」,而非其他地區業者採用的,讓割鰭後的鯊魚在海中活活等死的殘忍做法,「這樣較為人道」。 列治文市府經討論後決定擱置禁翅立法,表示並不屬市府職權範疇。(王冬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