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原告方:禁安樂死如施酷刑
  • Date: Thursday, March 21, 2013
  • Synopsis: (溫哥華20日加新社電)禁輔助自殺上訴案,原告一方的代表律師昨日指出,對於患有絕症的病人,因沒有能力向醫生求助了結生命,令他們受病痛折磨如同受「酷刑」
  • Article Text: (溫哥華20日加新社電)禁輔助自殺上訴案,原告一方的代表律師昨日指出,對於患有絕症的病人,因沒有能力向醫生求助了結生命,令他們受病痛折磨如同受「酷刑」。 代表原告一方的律師阿維(Joseph Arvay)指出,禁止輔助自殺會使部分絕症患者提早了結他們的生命,因為他們知道,當他們後來變得更虛弱時,已無法要求醫生協助。 他指,聯邦政府是在迫使這些病人在自殺和受苦之間作殘酷的決定。 他對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委員會稱:「這些人的選擇是,若守法,他們會受苦,對於部分人,這痛苦與酷刑無異。」 這上訴案源於卑詩最高法院去年裁定聯邦法例禁止「醫生輔助自殺」違憲。聯邦保守黨政府上訴,爭辯容許醫生輔助自殺會降低生命的神聖性,以及有迫使脆弱和傷殘的病人自殺的風險。 原告一方爭論,禁止醫生輔助自殺有違憲法和歧視傷殘人士,因為能夠自己了結生命的健全人士,其自殺為合法,但虛弱病人獲輔助自殺則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