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溫市今議 住家養雞
- Date: Tuesday, March 3, 2009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民是否可以在自己家養母雞、吃自家的雞蛋?這個議題將在今天舉行的溫哥華市議會中討論。根據市議員賴默(Andrea Reimer)提出的動議,讓市民在自家後院養雞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民是否可以在自己家養母雞、吃自家的雞蛋?這個議題將在今天舉行的溫哥華市議會中討論。根據市議員賴默(Andrea Reimer)提出的動議,讓市民在自家後院養雞,能夠增加食物的安全度,並且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根據賴默的這項動議,溫市目前的動物管制附例禁止養雞,但市議會在2003年曾通過動議,支持自給自足的食物系統,而且市政府在2007年通過《溫哥華食物憲章》(Vancouver Food Charter),正式承認享有安全、充足、營養和具有文化適當性(culturally appropriate)的食物是基本人權。再加上維多利亞市、西雅圖、紐約等城市都准許市民在家裏養母雞,因此提案要求市府的法務部門提出修正案,讓市民可以合法養母雞,並制訂相關指引,確保後院的母雞不會危害市民的健康,以及母雞受到人道待遇等。維多利亞市政府動物管制部門昨天在答覆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維市多年來一直都准許市民養母雞,但不准養公雞,因為公雞會啼叫,比較吵,至於每戶所養的母雞數量,沒有訂出上限。但據了解,西雅圖市政府規定每戶最多不能超過3隻母雞。卑詩省愛護動物協會(BCSPCA)和溫哥華人道對待動物協會都反對這項動議,稱如果讓市民在家裏養雞,屆時街頭難免會出現被拋棄「流浪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