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來書 反對通過「同性戀贍養費」立法 愛華會呼籲市民出席家長集會
  • Date: Saturday, June 7, 1997
  • Synopsis: 基督徒愛華會就卑詩省司法廳長杜新志前日提出的三十一號法案,提出強烈的指摘,該會鼓勵市民盡速與省議員接觸,促使在省議會內反對該案的通過
  • Article Text: 基督徒愛華會就卑詩省司法廳長杜新志前日提出的三十一號法案,提出強烈的指摘,該會鼓勵市民盡速與省議員接觸,促使在省議會內反對該案的通過。 該法案的要點在於使同性戀者在離異時需承擔與一夫一妻制相若的贍養責任。該動議表面上是使同性戀者對其「婚姻」負責,故杜新志亦揚言不會有多人反對,然該法案值得反對之處,是當全加拿大未有立法承認同性戀配偶的法律地位時,此法案卻靜靜地給予同性戀者與一夫一妻制同等的法律地位,若杜新志瞞天過海的手法成功,則同性戀者又多一踏腳石,更可理直氣壯的要求各種稅務、福利、社交的權利。 夫婦透過婚姻法所得的各項權利,純基於婚姻伙伴為了生兒育女,犧牲了時間及收入,故給予夫婦各種稅務、福利的優惠;政府亦制定法律保障夫妻子女的人倫關係,社會亦因家庭這最基本的單元被肯定而趨穩固。 然而,社會部份人士為自我開放而自豪,亦常以多元社會為其怪異行動自辯,這多數服從少數的傾向,令大多數保守的加拿大人受害。 三十一號法案是少數同性戀者所推動的,杜新志身為司法廳長,卻缺乏智慧去了解:同性戀者自「結合」以來,從沒有、亦不會生出下一代,既不需為生兒育女而放棄事業、收入,若間接賦予其同等於夫婦的權利,實在對納稅人不公,若一旦承認同性戀配偶的合法地位,加國整套法律、福利條文差不多要重寫,在國債省債高企之際,杜新志此舉實在是不負責任的行動。 此外,自本省教師聯會通過去除「對同性戀恐懼」及「人人皆為異性戀的歧視假設」後,雖有極多省民反對,然省教育廳長林世普繼續漠視民意,認為反對人士為「不合廿世紀」及「沒包容量度」之輩,為免省府強行將少數人士的同性觀念灌輸給其子女,部分家長聯同市民研究中心(Citizen Research Institute)於今(七)日在溫市洛遜廣場(Robson Square)大集會,時間為早上十一時半,參會者一面可聽各界對同性戀運動的意見,另一面可藉此向當局表達廣大人民意願,本會雖非主辦單位,亦為這有意義的行動呼籲華裔市民踴躍參加,蓋華裔近年因政治不明朗而四散海外,若此時不作文化更新,為下一代納於正軌,反容其為西方同性戀時尚感染,則除其身心受損外,家庭民族前路亦堪虞。 朱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