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來書 複雜問題宜多角度考慮
  • Date: Thursday, June 12, 1997
  • Synopsis: (續昨)當提到人頭稅問題時,我是如此說:如果我們認為基於公義的原則,理應對當事人作出賠償;那麼同是基於公義的原則,政府也應該對每個族裔作出賠償
  • Article Text: (續昨)當提到人頭稅問題時,我是如此說:如果我們認為基於公義的原則,理應對當事人作出賠償;那麼同是基於公義的原則,政府也應該對每個族裔作出賠償,所以,從這立論出發,梅龍尼政府當日如果是基於公義而決定單單賠償給日裔,是不對的。但我得指出,因為不知道當時政府考慮的實際情況,他們是否有其他考慮的角度而作出這樣的決定,現在事後是很難作出批評。但如果單從公義的原則考慮,只對一個族裔賠償是不公平的。而且,在加國歷史,每一代的移民或多或少都曾受過或深或淺的歧視,我們用什麼界線來決定誰要賠償誰不要呢?就此看到我們不能從單一的角度去考慮公義,這些比較複雜的問題都是要從多角度去考慮的。但如果要對其他所有曾受歧視的族裔也作出賠償,那政府是否可以負擔這樣龐大的數目?政府在未得到國民普遍同意而決定動用稅收作為賠償,對其他國民是否公平呢?要知道,很多人都是新移民,或與這些歷史片段毫無關係,要他們今天去承擔當年政府不公義的一段歷史,又是公平的嗎? 列女士當晚表示,國家沒有錢可以慢慢籌,但公義一定要堅守。我便即時問她:「以你自己為例,是否願意以後一生在每月的收入內挪出一部分,捐獻用作賠償之用?」列女士聽後立刻噤聲。她可能忘記了自己當晚的反應吧! 最後,我想指出,有些報章在處理這事時比較公正客觀,但另一些報章則立場較為偏頗,他們明明可以向當晚在場的記者查證券相,因為幾份中文報章都有派人出席採訪,他們的記者是聽到我和列國遠女士等人散會後的對話的,也知道事件的經過,但這些報章仍然選擇全文照登列女士不盡不實的公開信,這是虧欠了大眾傳媒公正不阿、據實報道的社會責任的行為。而因這些報章刊登了列國遠女士的信,重新引發一連串對我個人誠信的批評,雖然是意料中的事,但仍不免令人深深感到遺憾。 公正客觀,並盡力求證券相(包括向當事人求證),難道這不是傳媒最起碼的社會責任嗎?(下,全文完) 陳卓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