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議員來稿 為歧視華人而道歉的意義
  • Date: Saturday, May 17, 2014
  • Synopsis: 自1871至1947年,卑詩省府通過超過100條歧視性的法例和政策,令本省華人遭受困苦,同時失去很多發展機會。他們被阻止全身投入社會;在工作,獲取農田和成為專業人士等多個範疇上受許多限制
  • Article Text:
  • Article Text: 自1871至1947年,卑詩省府通過超過100條歧視性的法例和政策,令本省華人遭受困苦,同時失去很多發展機會。他們被阻止全身投入社會;在工作,獲取農田和成為專業人士等多個範疇上受許多限制。 我的祖父就在那段期間來到卑詩省。在1913年5月,他支付500元人頭稅進入加國。後來他多次回到中國,但因「排華法」,他無法帶我的祖母和爸爸到加拿大居住。 即使在1947年加國政府實施「移民法」,要讓孩子移居加國仍然困難重重。我在中國出生,直到1971年政府推出「家庭團聚移民政策」後,我才能到加國並第一次與祖父見面。 我敢肯定我家庭的遭遇並不是唯一的個案。在1913年,我祖父才24歲,他當時大可留在中國發展,然而卻選擇到加拿大。儘管受到歧視和不公平的對待,他認為加國是一個更合適謀生的地方。他與伙伴在馬斯琴(Musqueam)保留區租了一塊地種植蔬菜,然後賣到溫哥華的雜貨店。我相信如果他當時能在一個更包容,更公平和公正的社會生活,他會更快樂,亦會有更好的發展,同時不用與家人分開。 我很高興今次的道歉議案能獲全體省議員一致通過。這不僅承認那些歧視性的法例和政策是錯誤的,同時肯定華人的毅力與對加國的貢獻。加國華裔鐵路工人幫助促進本省加入聯邦;華裔的農民、洗衣工人、廚師、伐木工、礦工和軍人等都對本省的文化,社會和經濟有重大貢獻。 卑詩省華裔社群的歷史與本省的歷史同樣悠久。事實上,它是所有省民共同的歷史,我們將來的教育課程應反映這些事實,同時要確保相關的文物和歷史遺蹟能得以保存,讓我們和下一代都能更清楚了解過去。 李燦明 卑詩省政府省議員(北本那比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