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家庭法例 結婚 同居婚姻 分居 分居協議 假如分居夫婦有異議
  • Date: Thursday, September 18, 1997
  • Synopsis: 結婚 根據卑詩省法例,當你結婚時,便是和對方訂立了一項法律合約。這項合約訂立有關你的物業財產和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和你結婚的對象,便是你的配偶
  • Article Text: 結婚 根據卑詩省法例,當你結婚時,便是和對方訂立了一項法律合約。這項合約訂立有關你的物業財產和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和你結婚的對象,便是你的配偶。 同居婚姻 如果你和別人同居,形同夫婦,但又沒有正式結婚,你們便算是有了同居婚姻關係;但無論你們同居多久,在法律上你們仍未算已婚。 倘若你們分居,你會享有一些法定權利,但與正式結婚者的權利與責任並非完全相同。 分居 每年都有數以千計的已婚夫婦不再一起生活,這稱為分居。有些分居夫婦會辦離婚手續,但很多卻不會,或者拖了很久才辦離婚手續。無論一對夫婦分居多久,未經法官批准,他們仍未算離婚。當一對夫婦決定分居,只要其中一方搬出住所便可以,毋須辦理任何法律手續。不過,有時亦會遭遇一些難題。舉例: 蘇珊和亞標決定分居,他們有以下的問題有待解決: - 孩子跟誰生活?如果孩子和蘇珊同住一起,亞標可以探望他們嗎?如果可以,可以隔多久見一次? - 誰人負擔孩子的生活費? - 亞標支付多少錢,作為孩子的生活費? - 誰人繼續在原有的住所居住? - 雙方如何分配財物? 蘇珊和亞標討論上述問題之後,終於取得共識。 分居協議 有時夫婦雙方會分別找不同的律師協助他們訂立分居協議。協議上訂明雙方同意的事項,以免日後發生爭執。 夫婦亦可到家庭法庭,尋求輔導員的協助。假如雙方同意協議上的安排,輔導員可以幫助他們訂立一份分居協議。這項服務是免費的。輔導員可以為分居夫婦訂立有關子女撫養及子女生活費問題的協議,但不能處理他們的財產問題。 假如分居夫婦有異議 如分居夫婦對有關安排意見不一致,可以向不同人士尋求協助。 調解人(Mediator)的責任是聆聽雙方的意見,然後協助他們達成協議。家庭法庭的輔導員可以擔當調解人的角色。律師或者社區內其他有名望的人,亦可以擔任調解人。 如果調解無效,夫婦可到法庭申訴,由法官裁決,但出庭前,應徵詢律師意見。如果沒有能力聘用律師,他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legal aid)。詳情可向當地的法律服務會(Legal Services Society)辦事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