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合法社團 兩國立案 光輝歷程垂青史 洪門豈容抹「黑」
  • Date: Thursday, September 18, 1997
  • Synopsis: 「我們不是黑社會!」飲茶時候,雷民盼先生提高聲調說。 雷民盼是加拿大洪門(以下簡稱洪門)叔父級人士,曾任中文電視加西副總裁,年前退休,很少到唐人街來,這次為了澄清洪門不是黑社會特地出來與我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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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我們不是黑社會!」飲茶時候,雷民盼先生提高聲調說。 雷民盼是加拿大洪門(以下簡稱洪門)叔父級人士,曾任中文電視加西副總裁,年前退休,很少到唐人街來,這次為了澄清洪門不是黑社會特地出來與我見面。 呂頌韶說:「我的兒子是騎警,如果我是黑社會,他進得了騎警麼?」呂頌韶在喜士定街經營花店多年,不久前退休。 洪門另一位會員廖永騰的弟弟也是騎警。 當日同席的還有鄭炯光、周慕軾、李德莊、黃國富幾位,他們與我認識多年,另外三位,馬松安、黃超平、關瑞祺第一次見面,幾位都是洪門叔父。 最近由於港澳的黑社會分子鬧出許多新聞,加上多倫多電視台拍攝的一輯洪門紀錄片,其中一節「拜神」與香港警察拍攝的三合會入會儀式相近,許多人便問:「(此地)洪門是不是黑社會?」有人懷疑,有人肯定。 正派的洪門與黑社會有如上帝與撒旦。 幾位叔父約我見面,是要求我這管禿筆為他們澄清一下。我與洪門各友的認識由《松鶴天地》開始。當年我獨力編輯創刊號,在洪門主辦的《大漢公報》排印,雷民盼與各位董事認為此種刊物有益世道人心,主動減半收費,我心存感激,義務為《大漢公報》擔當顧問。 為了使我對洪門有深入認識,他們邀請我到片打東街的洪門總部參觀,是為我來加拿大十多年拜訪洪門的初次。 進門抬頭一望,看到革命黨人黃興的題字,年青一輩也許不知道黃興是什麼人,一九六九年台北中國文選社發行的《中國文選》十月號,有一篇《我的父親黃克強先生》,作者黃一歐說:「一九零三年(光緒廿九年)夏秋之間,先君由日本回到長沙……暗中連絡同志,蘊釀組織一個反抗清朝的革命團體。」一九零四年長沙起義失敗逃亡,改名黃興。 黃興與洪門發生關係,由孫中山先生而起。《中國洪門在加拿大》(The Chinese Freemasons in Canada 1863-1983)十九頁「孫文與加拿大洪門」有詳細說述:「孫文自從一八九四年在檀香山組織興中會,為國民革命運動最初的組織……後來孫文為了需要洪門會黨的協助,也就加入洪門了……到了一九零三年,孫文加入洪門之後,再來到加拿大時,於是大受當地華僑的歡迎了!這就是因為華僑十之八九是洪門中人……孫文乘機向他們宣傳革命(按:洪門本來宗旨是反清復明。)結果加拿大溫哥華致公堂大哥陳文錫、書記黃聖峰、司庫岑發琛等人創辦《大漢公報》來鼓吹洪門與革命。」後來孫中山派馮自由到溫哥華主持筆政,與保皇黨展開筆戰。 洪門內部存檔文件之一是,同盟會與致公黨聯合布告,那時候是辛亥年(一九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聯合布告由三藩市同盟會發出。 洪門為中國提倡革命之元祖,而人稱致公總堂之改良新章,更與本會三民主義相合,原可互相提攜,共圖進取。惟洪門內含有秘密性質,而本會會員尚多未入洪門者,故不免窒礙,今得孫總理駕抵金山,主張聯合……特此布告各埠會員一體遵照。 另一項記載:宣統辛亥三年歲首,孫文由美國三藩市來書,希望到加拿大籌募軍餉,致公堂議決贊成。正月初八日,孫中山乘搭大北鐵路公司火車抵達溫哥華,洪門十餘人往車站迎接,入住卡羅街Carrall St.之Woods Hotel。翌日假座Pender街高陞戲院開歡迎大會,請孫文演說,聽者滿座,孫中山演說不外是籌軍餉革命,排滿復漢,並且出示債券,分為加幣百元與十元兩種,他日革命成功,可憑券向「民國政府」領回原銀,致公堂後來捐三千元以為首創。 以後,孫中山還繼續向加拿大洪門籌軍餉。民國二年,加拿大致公堂上書中華民國派駐加拿大總領事盧炳由,向北京總統國務院申請批准致公堂立案為正式會社。 民國二年十月十五日,盧總領事批覆:「……查核所稟會章,與正式社會(原文)相符,應准如所請立案,以垂永久。」二次世界大戰退伍軍人洪門中堅分子、屬於移民第二代的簡建平,對於加拿大洪門獲得聯邦政府批准註冊為合法團體有此紀述: 本黨向加拿大聯邦政府註冊問題,由一九二五年第三屆洪懇大會開始計畫進行,只因人事與環境問題,經數十年未能完成。卒於一九七一年,適逢自由黨執政,筆者是自由黨員之關係得溫中區之國會議員百事福先生,出任聯邦消費兼註冊商標部(Minister of Consumer and Corporate Affairs)部長之幫忙,卒於允准本總支部向聯邦政府正式註冊立案。加拿大朝野公認我洪門在加拿大為合法團體,亦算完成我洪門叔父昆仲五十年來之願望。簡建平是土生,就讀英文學校,後來學習中文,有此成績,亦算不尋常,簡建平不幸年前病故,洪門失一支柱。 (附註):一九六一年八月,全美洲洪門懇親大會在墨西哥首都舉行,議案中包括:一、時代已變,對象(按:指清朝)已失,應如何追隨時代?二、革命政團不容黑社會侮辱,應如何糾正。 金刀 洪門創始先賢(由左至右)(後排)李希寰、許昌平、黃龍傑、周國、孫文、馮自由、馬延遠、黃佳;(前排)馬球、黃樹球、高超、謝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