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擬效溫哥華 研對藥用大麻店發牌
  • Date: Saturday, June 6, 2015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政府擬效法溫哥華,研究對市內藥用大麻店發牌並加以規管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政府擬效法溫哥華,研究對市內藥用大麻店發牌並加以規管。 列治文市政府一個規劃委員會,最近指示工作人員,研究效法溫哥華市府、對大麻藥房發牌。 列治文市府發言人唐善泰(Ted Townsend)表示,由於大麻在本國尚未合法化,根據聯邦法例,就算售賣大麻作藥用仍屬非法;目前列市政府欠缺大麻相關附例,故在市內售賣大麻原則上算犯法。 唐善泰透過電郵稱,「任何未經市府發出商業牌照的業者,因觸犯附例規定,當局自然有權取締;但由於法例上並未標明禁止經營大麻藥房,故只須有足夠監管機制,則可合法經營」。 市議員麥樂田(Bill McNulty)卻反對在列市開設大麻藥房,指「本市已擁有一座研究設施,我不認為市議會現階段有足夠準備作出重大轉變」。 溫哥華目前據報有80間無牌經營藥用大麻店,溫市政府不僅沒有加以取締,反而主張發牌監管,引起聯邦政府不滿。 列市政府的人員稍後將向市議會提交報告,一旦得到通過,將展開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