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中領館服務說明 申辦健在證明書
- Date: Friday, February 20, 1998
- Synopsis: 1 原在中國退休,現在加拿大定居的華僑、華人,如需在中國領取退休金,應每半年申辦一次「健在證明書」
- Article Text: 1 原在中國退休,現在加拿大定居的華僑、華人,如需在中國領取退休金,應每半年申辦一次「健在證明書」。 2 申請者須攜帶本人護照到中領館辦理,填寫「申請健在公證書登記表」一份,繳交公證費四加元,七天後可取證。 三、如申請人不便到申領館,可委託他人或通過郵寄申請。具體要求如下﹕ A﹕填寫「申請健在公證書登記表」一份,要字端正清楚; B﹕提供當地公證員、醫生或華人社團出具的健在證明; C﹕郵寄申辦者,除付四加元公證費外,還須另付二加元的代郵服務費,並備好貼足郵票和寫好本人詳細住址的回郵信封。 申辦經濟擔保書認證須知 1 凡已在加拿大定居的中國公民及加拿大籍華人或外籍人士欲邀請在華親友來加探親、旅遊、留學等,如需要經濟擔保,請在當地的公證人(Notary Public)或律師事務所辦理經濟擔保書公證。公證書內容包括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國籍、現在住址、電話號碼、職業、年薪收入、銀行存款證明、擔保內容和期限等,以及被擔保人的姓名、家庭住址(此兩項必須有中文)、性別、出生日期、職業和被擔保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關係等。此公證須經省督認證以後,送總領事館認證。 2 辦理經濟擔保書認證須七天。費用是﹕中國公民每件八加元、華人和外籍人士每件十六加元。如因急需,可加急辦理,當天領取收取加急費四十加元(須當天十時卅分以前遞交文件),第二天收取加急費卅加元,第三天收取加急費廿加元。 中領館的領區是卑詩省、阿爾伯達省和育空地區,加拿大其他地區的申請者應向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和駐多倫多總領事館申辦。 凡居住在大溫哥華地區的申請人須親自來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申辦。居住在此三省、區的其他地區的人士可郵寄辦理,請提供寫好本人詳細地址及貼足郵票的回郵信封,並另付二加元代郵服務費。如文件在郵寄中損壞或丟失,中領館聲明不負責。 本人到中領館辦理可用現金和匯票(Money order),如郵寄請用匯票,該館不接受個人支票。 中領館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節假日放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