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被偷單車網上放售 失主扮買家奪回愛車
  • Date: Tuesday, August 27, 2013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一名女子上周三單車被偷,數小時後見到有人在互聯網上出售自己的失車,於是假扮買家與對方見面,於「試車」時將屬於自己的單車「偷回」。溫哥華市警局對此結果表示高興,但強調並不鼓勵市民私下進行如此危險的行為,應該讓警方出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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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一名女子上周三單車被偷,數小時後見到有人在互聯網上出售自己的失車,於是假扮買家與對方見面,於「試車」時將屬於自己的單車「偷回」。溫哥華市警局對此結果表示高興,但強調並不鼓勵市民私下進行如此危險的行為,應該讓警方出面協助。 在酒吧工作的33歲女子史密斯(Kayla Smith)表示,她上周三傍晚發現自己價值約1,000元的Masi單車,在奧運村被偷,當場痛哭失聲。不過第二天早上她隨即發現自己被偷的單車,被人放在二手交易網站Craigslists求售。 「警察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一輛單車失竊對他們來說肯定不是優先案件,所以我決定自己處理。」史密斯立即假扮買家與賣家聯繫,並與賣家相約在緬街(Main St.)近2街的一間快餐店停車場「驗貨」。她稱當時見到車上改裝的煞車,不協調的握把,還有熟悉的貼紙,立即斷定這是自己被偷的失車。這名男性賣家則解釋,單車是從自己的室友處購得。 史密斯透露,當時內心非常緊張,但仍假裝鎮定向賣家要求「試車」。賣家同意後,她立即踩著單車高速離去,「偷回」原本屬於自己的單車。她回到家後更致電這名賣家,在對方的語音信箱中留下大量粗口消氣。 溫哥華市警發言人蒙塔古(Brian Montague)對史密斯成功取回自己的失車感到高興,但強調警方並不鼓勵市民進行類似行為,因為市民並不會知道自己是和什麼樣的人在交易。他稱自行見面搶回失物存在極大危險,應該即時通知警方,讓警員從旁協助假扮買家進行交易,不僅可以取回失物,還有可能將竊賊繩之以法。 傳媒昨日根據二手網站的廣告,致電與史密斯交易的賣家,但對方否認所賣的單車是賊贓。史密斯已經將賣家的外觀描述提供給溫哥華市警局,警方也承諾會跟進案件。 溫哥華市警去年共接到1,700宗單車失竊的報案,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則有約800宗。警方並未公布有多少失竊單車被成功尋回,僅強調市民如果沒有記錄下單車的序號,警方便很難將失車物歸原主。 史密斯成功「奪回」自己失竊的單車。(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