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漏油報告提45建議 污染者責任金無上限
  • Date: Wednesday, December 4, 2013
  • Synopsis: (溫哥華3日加新社電)檢討加拿大運油船漏油事故應變制度的三人委員會昨日發表報告,並提出45項建議,包括將造成污染者的責任金額上限由1.61億元改為無限。它亦提及,卑詩兩項油管建議計劃,會帶來額外600艘運油船行經卑詩水域
  • Article Text: (溫哥華3日加新社電)檢討加拿大運油船漏油事故應變制度的三人委員會昨日發表報告,並提出45項建議,包括將造成污染者的責任金額上限由1.61億元改為無限。它亦提及,卑詩兩項油管建議計劃,會帶來額外600艘運油船行經卑詩水域。 油管計劃 增600油船經卑詩水域 加拿大自90年代中期引入有關制度後,這次首次進行大型檢討,亦是聯邦保守黨政府努力向國民保證的一重要部分。長達66頁報告稱,卑詩現時兩項,分別由Enbridge和Kinder Morgan提出的興建輸油管建議計劃,將會為本省水域增加另外600艘運油船。 運輸部長雷特(Lisa Raitt)昨日於溫哥華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委任小組是政府兌現保護國民和環境的承諾,而檢討報告的目的是要改善「已健全的運油輪安全系統」。 報告其中建議包括,將現有每宗漏油事故,污染者需負上的1.61億元責任上限改為無限,「加拿大納稅人不應該需要為,在加國水域發生的泄漏事故而負上任何責任。」 天然資源部長奧利弗(Joe Oliver)指,聯邦政府承認,以油管、鐵路或船隻運輸天然資源要有世界級的安全,「這是卑詩省民所預期和我們可做到的,在這方面沒有退讓。」 昨日發表的報告是小組委員會兩個報告的第一份,另一份將會在明年3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