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萬聖夜嚴查煙花 非法販賣罰千元
- Date: Friday, October 26, 2007
- Synopsis: 【明報專訊】下周三是萬聖節,列市騎警當晚會加派警員巡邏校區和公園,確保市民安全,並嚴懲非法藏有、燃放和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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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下周三是萬聖節,列市騎警當晚會加派警員巡邏校區和公園,確保市民安全,並嚴懲非法藏有、燃放和兜售煙花人士,違例者罰款由250至1000元不等。
列市騎警發言人巴絲拉(Nycki Basra)昨日表示,在下周三萬聖節晚上,警方將加派人手巡邏學校附近街道及公園,以確保出外討糖的兒童,以及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
她說,警方不會容忍非法藏有煙花人士,並會加以嚴懲。據市政條例,任何人非法藏有可作出售用途的煙花及非法展示出售的煙花,可被罰款1000元;任何人非法燃放煙花,可被罰款250元;任何人未經物業主人允許燃放煙花,以及燃放煙花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或財物受損,可被罰款500元。任何在列市藏有及燃放煙花的人士,須向市府領取牌照。
距萬聖節只有5天,市民參與慶祝活動時須注意安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