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違法太靠近殺人鯨群 賞鯨船長遭罰6000元
- Date: Tuesday, March 4, 2014
- Synopsis: 【明報專訊】金寶河(Campbell River)一名賞鯨船長由於兩度違反法例、駕船太靠近殺人鯨群,而被省級法院以違反《漁業法》(Fisheries Act)干擾鯨群為由,重罰6000元,並判他10年內不准從事賞鯨行業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金寶河(Campbell River)一名賞鯨船長由於兩度違反法例、駕船太靠近殺人鯨群,而被省級法院以違反《漁業法》(Fisheries Act)干擾鯨群為由,重罰6000元,並判他10年內不准從事賞鯨行業。 金寶河居民史密斯(Jason Allan Smith)在今年1月30日於金寶河省級法庭被判違反《漁業法》罪名成立。史密斯曾任職於Eagle Eye Adventures的賞鯨旅遊公司,他被控違法接近鯨群的事件,發生在2010年8月14日,地點位於金寶河以北的Camp Point水域。 聯邦漁業及海洋部昨日指出,史密斯的賞鯨船開進了法定距離鯨群100米的「緩衝區」(buffer zone),並將船保持在距離殺人鯨很近的範圍內一段長時間。漁業部說,史密斯在2011年時也曾因在2008年時一次太接近殺人鯨,而被判有罪。 漁業部表示,有證據顯示船隻若太靠近殺人鯨群,將會干擾鯨群的正常行為,鯨群不斷被干擾的結果,有可能對殺人鯨群造成長期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