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國際學生畢業規定收緊 不能以相等課程獲學分
- Date: Friday, September 7, 2007
- Synopsis: 【明報專訊】教育廳已對國際學生領取畢業文憑採取新規定。國際學生現將需要符合跟本省其他學生面對的所有規定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教育廳已對國際學生領取畢業文憑採取新規定。國際學生現將需要符合跟本省其他學生面對的所有規定,他們必須要透過本省具執照的教師的授課,取得Language Arts 11及12、科學及數學11及12、社會或Civics 11或First Nations 12,以及Planning 10的學分。他們不再可以透過相等的課程來取得學分。 國際學生需要參加任何課程的考慮,去取得學分,只要該等課程有考試提供。 教育廳改變上述的規定,以便回應之前出現的問題,有關問題使一些國際學生在未掌握充分的英語技巧,便取得學分,而這並未根據課程所規定的應有水平。即使一些學生未能達到課程的水平,部分私校也照給予他們學分,而公立學校也只能被迫接受這些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