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花費由2.9萬降至1784元 家事訴訟庭外調解日多
  • Date: Friday, January 2, 2015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前年修改《家庭法》,鼓勵家庭透過毋須法律介入的方式解決家庭問題,已令更多人尋求庭外調解的可能。根據一項2014年的統計,家庭官司平均花費,每方需要1.45萬元,雙方合計支付2.9萬元,而若走調解途徑,所需調解費只要1,784元,且由雙方共同分攤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前年修改《家庭法》,鼓勵家庭透過毋須法律介入的方式解決家庭問題,已令更多人尋求庭外調解的可能。根據一項2014年的統計,家庭官司平均花費,每方需要1.45萬元,雙方合計支付2.9萬元,而若走調解途徑,所需調解費只要1,784元,且由雙方共同分攤。 《溫哥華太陽報》報道指出,前年3月修改《家庭法》,希望能減少法庭處理的家庭官司,所作改變包括:已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申請的訴訟,其中一方可對另外一方發出通知,要求進入法庭外的調解程序,藉此避免可能的開庭訴訟。 報道指出,法律服務協會(Legal Services Society)新近得到省司法廳增加撥款,對省民提供「調解轉介試驗計劃」。此外,已符合法律援助資格的低收入省民,若仍有需要,也能從卑詩省調解協會(Mediate BC Society)處,得到6小時的調解服務協助。 如果經過6小時的調解服務,家庭糾紛仍是無法解決而需要進一步服務,則該協會將根據需要調解人士的收入及資產計算收費,收入愈低,費用也愈廉宜。 卑詩省調解協會行政總裁博伊爾(Kari Boyle)指出:調解費用遠比上法庭的費用便宜很多。她舉2014年的統計為例,若為家庭官司上庭,平均雙方需要各支持1.45萬元,兩人即需要支出2.9萬元;相較之下,如果是循調解方式解決,則雙方只要共同分攤1,784元。她認為,調解費用遠比請律師上庭低廉,令更多家庭會在開始法律訴訟前,先考慮進行調解的可能。 不過,她強調,本省並無足夠的家庭調解人員,尤其是在北部,很多地方存在調解人員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多元文化社區,以及原住民社區。 該協會2013年調查指出,全省60名調解人員總共在該年度完成1,000個家庭調解個案,她計算可能有另外2,000個家庭調解個案,是由本省家庭法律輔導員、兒童保護調解員,或是一些組織的調解員所完成。 該協會指出,經過該協會成員調解的家庭個案,有81%解決所有糾紛,17%則幫助雙方朝解決的方向走,雖然未能完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