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物歸原主 匯 僑團僑務政策已作修訂 逐步退還或償付華僑物業
- Date: Tuesday, October 7, 1997
- Synopsis: 廣州市僑務訪問團訪溫,與本地部分僑團組織見面時透露廣州市在僑務政策上的改變,特別在落實僑房政策上的進展,早年在廣州置業的老華僑可循正式途經取回物業或申請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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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廣州市僑務訪問團訪溫,與本地部分僑團組織見面時透露廣州市在僑務政策上的改變,特別在落實僑房政策上的進展,早年在廣州置業的老華僑可循正式途經取回物業或申請經濟補償。
僑房有多種分類。廣州市政府目前針對在四九年政權易手後,官方所沒收或代管的華僑產業。現在逐步歸還業主。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副主任雷德岩指出,在一九五一、五二年間,因土改期間農會拍賣僑房,在去年已立案核實,有九成以上的僑房,政府可逐步對業主作出經濟補償,市政府以五百元人民幣一平方米價格,退款予僑胞或其合法繼承人,廣州市陸續會有二十萬平方米的僑房,獲政府退款補償。
另外,廣州市政府亦開始退回產權給一千平方米以下的僑房住宅,這些僑房住宅,過去由政府代管,現在雖然未能退回使用權,但產權則歸業主,現時已處理了五十多萬平方米的僑房。
至於非住宅的僑房,即在早期由私人房屋改建成工廠、學校、醫院等建築,將陸續逐步處理 ,總計這類樓房,面積達五十多萬平方米。
據雷德岩指出,廣州僑務工作,做得較具体,由於廣州的海外僑胞多,故在處理僑務政策較其他城市領先。
溫市長歐文向廣州市僑代表介紹溫市發展(崔源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