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學校局擬方案 列市違規學生或遭停學處分
- Date: Monday, December 22, 1997
- Synopsis: 【本報消息】據《省報》報道,列治文學校局正考慮一些以停學作為紀律處分的方案;其中一項建議是在校內進行停學處分
- Article Text: 【本報消息】據《省報》報道,列治文學校局正考慮一些以停學作為紀律處分的方案;其中一項建議是在校內進行停學處分。 學校局主席郭茲(Sylvia Gwozd)表示,幸虧停學不會成為自然而然的事,因為要將一名學生停學有很多理由,而之前更應該先做一些了解工作。 該局將考慮一些選擇方案,並檢討一些政策為何往往不能公平地執行。他們想研究哪些學校可能想採取這方法作為個別政策,而哪些必須是全區執行的政策。郭茲說,由於資金短缺,在老師監督下進行校內停學將難執行。 該局還會考慮停學的數量和種類、時間長短、學生就讀年級以及過去兩年經常犯規的事例。但郭茲認為,學生若有問題,其實在小學階段已被發覺,只是在中學階段才表露出來,因此學校局方面是有需要及早介入並為學生進行輔導。 針對此方案,區內各校校長在召開教職員會後便呈交建議,家長諮詢委員會也會提供意見,而全區有關組織的意見將於六月交回學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