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消費者權利,報稅須知」
- Date: Monday, December 29, 1997
- Synopsis: 【溫哥華消息】中僑互助會列治文辦事處將於明年一月推出兩個公共講座。 一月十三日,將邀請政府部門一位管消費者部門的經理(Manager of Compliance)來講解消費者應有的態度 ---其權利與義務
- Article Text: 【溫哥華消息】中僑互助會列治文辦事處將於明年一月推出兩個公共講座。 一月十三日,將邀請政府部門一位管消費者部門的經理(Manager of Compliance)來講解消費者應有的態度 ---其權利與義務。這個部門只管一般家庭及個人的一些買東西的糾紛,至於公司行號的糾紛則不屬於他的管轄範圍。 經理Henry Lee說,如果個人有什麼consumer transaction或是household use product的糾紛,消費者可向他的部門投訴,而他的部門就會有專人去調查此事。他們部門會遇到的投訴通常是電話兜售(telemarketing),維修服務(repair service),以及購買汽車(buying a car)。尤其是車行,他們經常收到一些投訴,所以他會常常派他們的調查員(investigator)去探訪,希望他們都能符合消費者保護法律(Consumer Protection Law)。當他們發現某些商家不符合要求時,他們會採取循序漸進的制裁方法(pro-gressive enforcement),意思就是說他們剛開始會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警告,直到後來商家若沒有改進,才會採取罰款或其他比較嚴重的制裁。另外李經理說他們有時也會扮演調停的角色(mediation)幫助商家和消費者進行和解。 李經理說,有幾個地方也不是屬於他們管轄的:一買房子的糾紛;二銀行的糾紛;三其他的financial institution。另外,並不是所有消費者的投訴都會得到合理的解決,其中有些原因是消費者無法提出有利的證據。所以消費者有權利必有其義務。在買東西時,有哪些事情需要特別注意呢?有哪些準備工夫呢?請留意一月十三日的講座。請致電二七九·七一八零查詢。 第二項活動是「如何填報個人所得稅」的報稅講座。這個講座是每年在一、二月左右都會舉行的熱門講座。今年邀請到歐陽亦芃會計師以粵語講解,劉成才會計師以國語講解。講座將定於一月十七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半至十一時半一起舉行(分開二個房間)。報名請電二七九·七一八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