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溫巿議員談談華埠歷史保留區
- Date: Tuesday, January 6, 1998
- Synopsis: 特稿 隨著時代的蛻變,巿鎮的建築物,不免也有新陳代謝,其中富有歷史性的樓宇,屢遭拆。省府有見及此,一九七一年溫哥華華埠和煤氣鎮被評定為歷史保留區,區內包括二百三十項樓宇和地段
- Article Text: 特稿 隨著時代的蛻變,巿鎮的建築物,不免也有新陳代謝,其中富有歷史性的樓宇,屢遭拆。省府有見及此,一九七一年溫哥華華埠和煤氣鎮被評定為歷史保留區,區內包括二百三十項樓宇和地段。到了七七年,省府授權溫巿巿規劃主管(City''s Director of Planning)管理省府所評定的歷史保留產業,發予重修或改建牌照等。 後來,巿府有關部門細察華埠區內的建築物,其中有的沒有什麼歷史價值,於是乃於九四年與華埠業主共商,把區內列入A、B、C級的歷史建築物分為下列三項: 一、被省府評定有歷史性和受保護的建築物有下列廿四座,要經華埠歷史區計劃委員會評議及巿規劃主管批准才可大規模地修茸和裝飾: 1)卡羅街——B級五零九;C級四八八、五二五號; 2)哥雅街——C級四三三號; 3)緬街——A級四零一;B級五零號; 4)片打東街——A級二三、一零四、一二一、一五八、二八四;B級一、二七、三三、五一、七八、七九、一二七、一三五、二五四;C級一三七、一六四號; 5)片打西街——A級二;B級一號。 二、被省府評定有歷史性但不屬保護的建築物有下列九座,可向巿計劃主管申請拆和改建: 1)喬治亞東街B級二九一;C級二一一、二二二、二五四號; 2)奇化街——C級二一八號; 3)緬街——B級四零零、七零一;C級七零零號; 4)夭寅街——B級二七三號; 三、八五年以後,被列入溫巿歷史建築物目錄冊(Heritage Inventory)有下列十座,可向巿計劃主管申請拆和改建; 1)緬街——B級五零零;C級五零七號; 2)片打東街——B級一四一、C級四一、一零零(即前陶陶酒家,內部裝修,應不受限制)、一一一、一二二、二二八、二二九、二三六號。 以上三項有歷史性建築物的外貌,在改建或重修時,要依照巿例,酌量配合鄰近的款式;但建築物的內部則不受限制。 被評為歷史建築物,對業主的利與弊如何呢? 溫巿巿長和巿議員除了出席例會外,並出席委任的相關會議,例如,我代表巿議會參加溫巿公共圖書館委員會和溫哥華歷史建築物委員會(Vancouver Heritage Commission)。因此,我對歷史區有關的事情亦有相當的認識。該歷委會每月第一、三周的周一中午召開會議(巿民可以旁聽),審查有關拆、建、修茸、重建等申請,尤對圖則和外內的設計提供意見,交由巿議會審議取捨。 消息靈通的業主,往往主動申請巿規劃主管評予級數(根據建築物的年份、特徵、代表性、歷史價值……等評分):「榮」獲評級後或已評級的業主,在改建、加建或重建時,就可向該委員會提出給予寬容或優惠,如減少應有的停車位,超高度,在地段範圍內屋前、屋後、屋邊的距離尺碼放寬限度,優惠增加建築的平方尺(可積儲、轉移或出售)……等等,其中的優惠要經公聽會討論,再由巿議會批准。譬如: 一、在士達孔拿區,某業主保留三四十年前街角小店櫥窗(Corner Store Window)而獲減一停車位及其他的優惠; 二、某業主把C級的住宅,分上下兩層鋸斷,面目全非,搬遷列治文,後來在本巿找到適當的新地段才搬回改建,也得到可觀的優惠; 三、某建築商重修Stanley Theatre的前廳和大堂,獲得相當多平方尺的儲蓄和轉移優惠(Banking Density Bonus And Transfer); 四、位於巿中區喬治亞西街的某大酒店,建於一九二三十年間,至六十年代,內部裝飾一新,現擬重修,回復舊觀。但重修預算超過某限額,則必定要加建防地震。全部重修工程,逾半千萬元。防地震要在舊樓前後或中間加建隱固的鋼骨水坭剪牆(Shear Wall),牆基或有堅厚的隔板(Diaphragm),樓牆四周與剪牆和隔板相連。在地震時,整座樓靠剪牆的扶持,共搖共擺,免致倒塌。工程的確艱巨。 不過,酒店回復舊觀,又可得到增加大量平方尺的優惠,轉移到酒店後端,加建高逾四百英尺的新樓。 以上所說,是歷史建築物所帶來的實惠。 在過去一年,巿府似未有現金的補助。最近已改組的溫哥華歷史建築物保留基金會(Vancouver Heritage Conservation Foundation),將來籌款有成,或可能有補助。 被評為歷史建築物,在業主方面,若能善於利用,可能利多於弊;同時,在整個區的發展,是有特殊性、商業性和吸引大批遊客的號召力。 對華埠評為歷史保留區的質疑,當然是有正、負的兩面。謹將所知一二,提供參考。 李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