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稅局關注現金交易為主行業 公司連年虧損亦易遭調查
  • Date: Tuesday, March 8, 2016
  • Synopsis: 最常見的商業稅務糾紛,不外乎漏報收入和多報支出等。稅務專家馬雲指,稅務局對連年虧損的情況,或以現金交易為主的行業,會特別敏感。 馬雲舉例:曾有開設娛樂公司的監製,為捧紅一名新人,每年投入大量資金力捧,該藝人卻怎樣也紅不起,於是公司連續4至5年都在虧損,遭稅務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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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最常見的商業稅務糾紛,不外乎漏報收入和多報支出等。稅務專家馬雲指,稅務局對連年虧損的情況,或以現金交易為主的行業,會特別敏感。 馬雲舉例:曾有開設娛樂公司的監製,為捧紅一名新人,每年投入大量資金力捧,該藝人卻怎樣也紅不起,於是公司連續4至5年都在虧損,遭稅務局調查。 她指出,稅務局認為公司從一開始便虧損,因此不是一盤生意,不是真正的虧損;不過,若公司能證明這是行業現象便可以,「你要是真正的虧損,稅務局是會允許通過的;若你連著幾年去虧損,稅務局會看一眼。」 稅局另一個重點調查對象,就是「地下經濟」(underground economy),即未向政府申報,以現金交易為主的經濟活動。馬雲任職稅務局時,曾在相關部門工作,她指,當稅務局認定某一行業(如美甲和餐飲)是以現金交易為主,若店舖東主只申報信用卡和銀行卡的收入,稅務局便會估算其現金收入;因推測金額通常較實際的高,東主明白會得不償失,這時便要如實申報。 地產經紀提供的回佣,也是稅務局的目標,馬雲指,這些經紀肯定希望盡量多扣稅,於是沒有如實申報佣金收入,「例如一名經紀做成一宗交易,賺了3萬元,再回佣1萬元給客人。經紀在報稅的時候,就不會填3萬元,因為只賺了2萬元,但這是不對的。」她指,兩筆款項應該分開申報,1萬元當作是轉介費(referral fee) ;又如經紀私下送客人一套價值5千元的家具,便應其當作是宣傳費(promotion fee),但稅務局對這些費用很敏感,在查帳的時候會要求查證,如果金額不合理的話,會要求經紀提供客人資料,局方致電客人查證。 「但如果你是地產經紀,你會肯把你的客人名單交出嗎?」馬雲說,若客人得知經紀被稅務局調查,便不會再光顧該經紀;因此經紀肯定不會交出名單,「即便他真的給了5千元的家具,也不會給(名單)。」稅務局這時便可拒絕承認這筆款項,經紀唯有「硬食」。 自僱人士給家人出糧,是另一個重點調查範圍;馬雲說,若薪金金額較市價高出太多,稅務局或會懷疑發薪者是為獲得更多扣稅,而「報大數」。還有老人看孩子的費用也必須注意,「老人本身是沒有生活能力的,你才有照顧者扣稅額(caregiver amount),現在你又反過來說,老人幫你照顧孩子,抵扣了一些費用,矛盾吧?這兩項不能同時申請報銷。」她說這種現象在華人社區非常普遍。 自僱人士給家人出糧,是另一個重點調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