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治文地稅限期七月二 若逾期繳交按月加罰款
  • Date: Friday, June 19, 1998
  • Synopsis: 【本報記者張伶銖報道】居住在列治文市的居民請注意,列治文市今年交地稅(Property Tax)的期限訂在七月二日,如果市府在此期限前,仍未收到稅款,則納稅人必須負擔相當於百分五應繳稅款的罰款,若遲交兩個月以上,即在九月二日才繳稅款時,罰款金額將高達應繳地產稅的百分十
  • Article Text: 【本報記者張伶銖報道】居住在列治文市的居民請注意,列治文市今年交地稅(Property Tax)的期限訂在七月二日,如果市府在此期限前,仍未收到稅款,則納稅人必須負擔相當於百分五應繳稅款的罰款,若遲交兩個月以上,即在九月二日才繳稅款時,罰款金額將高達應繳地產稅的百分十。 列治文市府財務行政長(Administrator of Finance)布魯斯(Jim Bruce)指出,列治文市府今年課徵的地稅約為百分三,根據每戶住家所擁有地產的價值而有不同,如果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標準,或是超過六十五歲以上的耆英享受的稅務優惠,均必須在市府寄發的表格內填妥資料,並且簽名,趕在限期前交,才不會遭到罰款。 布魯斯指出,市府早在六月上旬,將所有的地稅單寄發到每一戶列治文的市民家中,由於繳稅是每一位市民應盡的義務,因此,就算民眾未收到賬單,也應該主動向市府查詢,並且在限期內繳稅。 布魯斯表示,繳交地產稅的方式非常簡便,可以直接到市府繳交,不過,由於市府擁有的停車位非常有限,因此,民眾可以利用郵寄支票,或是將支票裝在信封中,投入位於市府大樓前的收費信箱。在列治文的圖書館、老人中心、社區中心等地,也有市府收費信箱,市民也可到任何接受市府委託收費的銀行等金融機構交錢。 布魯斯說,每年市府均不斷提醒民眾不要忘記繳交地產稅,但每年都有粗心的民眾忘記,他再度提醒,只要遲交一天,就必須罰款百分五,原來只需一千元的地產稅,一下增至一千另五十元,而到九月二日以後還未交者,則罰款最高可達百分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