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疑有間接政治捐獻 選舉處查自由黨
  • Date: Tuesday, March 7, 2017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選舉處選舉事務主任昨日發表聲明,指會就一些間接政治捐獻及其他可能的違法指控作出審查,若有所發現,便會將調查交予檢控部門。當局強調《選舉法》(Election Act)禁止代他人作出政治捐獻。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選舉處選舉事務主任昨日發表聲明,指會就一些間接政治捐獻及其他可能的違法指控作出審查,若有所發現,便會將調查交予檢控部門。當局強調《選舉法》(Election Act)禁止代他人作出政治捐獻。 選舉事務主任阿徹(Keith Archer)於聲明中指出,《選舉法》第186段列明禁止間接政治捐獻,即代另一方作出金錢、財物或服務捐獻。另外第190段寫明,負責為政治管理財務的人需要為每一項捐獻記錄具體的資料,包括捐款的類別屬於個人、企業或工會等。 他於聲明說,有關違反條例的指控包括間接政治捐獻,這包括不適當作出或接受政治捐獻,而那些指控是基於近期一些媒體的報道。 他指調查現時沒有指定範圍,要隨着進行審查才可決定,若調查發現似乎有違反《選舉法》行為,便有可能會轉交刑事司法部門,一經定罪,違法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入獄一年。 在周末有報章指一些說客曾以個人名義,使用他們的信用卡向卑詩自由黨捐款,而報道又指他們後來會獲得一些企業退還金錢。 阿徹昨日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在卑詩有這類指控,那些捐款的人似乎不明白這是嚴重違反《選舉法》。」 卑詩省長簡蕙芝(Christy Clark)未有就周末報道的指控作出回應,但自由黨的傳訊總監Emile Scheffel則指,「似乎這是因為捐款人對卑詩政治捐獻有所誤解,我們已立即採取行動,確保所有捐款人明白其在《選舉法》下的法律責任。一旦發現有違反《選舉法》的行為,我們會與卑詩選舉處合作處理,解決方法包括退款或放棄那些捐款。」 卑詩副省長、自由黨競選共同主席高利民(Rich Coleman)昨日說,自由黨沒有什麼做錯,亦沒有對卑詩選舉處的任何查詢有隱瞞,「事實是我黨按法則而行。」 他指當自由黨接獲捐款時,便接受金錢是來自票據所印名稱的付款人或公司,「但對於捐款其實來自另一渠道而又沒有向我們披露,法例很清楚(列明)不可以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