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違例騎單車可罰167元 溫警7月起嚴打
- Date: Saturday, May 30, 2009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警方將嚴厲對付違例騎單車人士,昨天開始發出模擬告票,在7月起將會正式發出罰款告票,沒有戴頭盔、在行人路騎單車及衝紅燈的騎單車者均會被罰,罰款額由29元至167元。</Shor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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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警方將嚴厲對付違例騎單車人士,昨天開始發出模擬告票,在7月起將會正式發出罰款告票,沒有戴頭盔、在行人路騎單車及衝紅燈的騎單車者均會被罰,罰款額由29元至167元。有華埠附近的坊眾對警方的行動表示支持,有行人稱經常受到違例駕駛的單車的威脅。
溫市交通組昨日安排了多名交通警員,在溫市華埠附近一處有很多單車經過的裕仁街(Union St.)夾學士路(Hawks Ave.)路口,向違例騎單車者發出摸擬告票,希望可起到教育作用。
該處兩個方向均有停車標誌,但大部分騎單車者即使見到警員,也沒有停下,個別騎車者更沒有戴上頭盔。他們被警員截停,接受警戒後收到模擬告票,寫上違例者姓名,所違反的規例,但不需要交罰款。
溫哥華警隊警長巴拉德(Paul Ballard)指出,單車駕駛者與汽車駕駛者所遵守的規則一樣,也一定要在停車標誌前先停車,而且一定要走馬路右邊行駛,亦不能將單車開上行人路。
假若單車撞倒行人,騎車者也應該像處理其他意外一樣,向警方舉報。單車騎士在撞倒人後有責任留在現場救助傷者,不能不顧而去。
昨日警方的行動截到不少違規者。巴拉德說在6月「單車月」之內只發出模擬告票,提高公眾的認識。7月1日起便會發出罰款告票,沒有戴頭盔罰款29元;在行人路行駛的罰款是109元;衝紅燈及衝停車標誌的罰款為167元。
一名街坊自1967年起便在上址附近居住,他說區內幾乎每天均見到單車與行人差點相撞,包括小孩及老人家。而且部分單車騎士十分粗野,罵人的情況經常發生。他希望單車騎士也遵守規則,懂得禮讓。一名白人街坊表示,昨日警方是在上班時間採取行動,但假如在下午4、5時左右的下班時間,該單車道的情況更為瘋狂,有時會有數百輛單車快速通過,部分車速高達50公里。
但也有單車騎士對警方的行動表示抗議。一位戴好頭盔,沒有衝停車標誌的女單車手特別停下來與警察理論,認為警方應該教育汽車駕駛人士如何避開單車,說針對單車手是浪費警力。
汽車駕駛者王先生則稱,昨日在緬街(Main St.)跟裕仁街交界處,親眼見到5名單車騎士衝紅燈,完全漠視法規。他平日也經常遇到不禮讓的騎單車者,他很支持警方是項行動。
?巴拉德忠告單車騎士遵守法規。
▲警方昨日不斷捉違規者,並發出模擬告票,希望可起教育作用。 (陳志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