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致函日本高院及中國外長促正視聆訊
- Date: Friday, March 9, 2007
- Synopsis: 史維會:二戰華工有權向日索償 向李肇星提3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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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史維會:二戰華工有權向日索償 向李肇星提3建議
【明報專訊】抗日戰爭史實維護會去信日本最高法院及中國外長李肇星,促公正處理中國勞工在日本索償的訴訟。
日本最高法院將在下周五(3月16日)將就中國勞工向日本公司西松建設索償案的上訴展開聆訊。中國勞工較早前在廣島高等法院獲得勝訴,裁定西松公司需要賠償戰爭時期強虜的勞工。不過,西松則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史維會分析,這次聆訊爭論的焦點將會是中國政府是否已經放棄了受害人的索償權利。
案例影響其他索償
史維會認為,此案關係到其他中國戰爭受害人,包括「慰安婦」、細菌戰及強虜勞工等受害人的索償權。
加拿大抗日戰爭史維會去信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以下數點證據:
(1)中國並不是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簽約國,甚至未被邀請參加和約的談判,所以和約對中國沒有任何約束力,很多國際法專家均認為,《舊金山和約》並沒有剝奪受害人的索償權。
(2)日本政府1952年與台灣簽定的《日華和約》不能用來作為中國受害人已喪失索償權的理由。該條約的附件明確說明,條約的應用範圍不涵括中國大陸。此外,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的簽定,也已經否定了《日華和約》的有效性與合法性。
個人索償權從未放棄
(3)眾所周知,戰爭索償的主體可以是國家、團體或個人。因此,個人的索償權,不可以由國家代為放棄。正因如此,東京、福岡、新瀉和廣島的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均沒有支持被告的日本企業和日本政府所主張的『中國受害人索賠權放棄論』。
(4)《中日聯合聲明》沒有放棄中國的民間索償權。中國前外長錢其琛在1995年曾明確表示過,「《中日聯合聲明》所放放棄的是國家的索償權,而不是個人的索償權。」
▲遭強虜勞工倖存者劉千。
?中國勞工與律師團出席日本法庭的訴訟。
▼ 加拿大教師去年參觀石家莊市的集中營遺址。(史維會提供)
向李肇星提3建議
史維會亦已去函中國外長李肇星,解釋此事件對受害人的尊嚴及兩國人民關係之重大影響,強調「極不希望出現不公正的判決,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形成影響中國受害人及中國政府向日討回歷史公道的重大障礙。」
史維會要求中國外交部關注,並提出下列具體建議:
(1)在3月16日前,向國際媒體重申中國政府的立場,明確指出《中日聯合聲明》只是放棄國家對日索償權,並未有放棄民間對日索償權;
(2)通過適當渠道,向日本最高法院遞交一份書面外交文件,闡明中方立場,讓最高法院在此案上訴聆訊時不得無視事實,任意曲解有關條約及中國的立場;
(3)請中國駐日大使館出席旁聽3月16日的聆訊,並密切注視案情發展。
史維會並且呼籲公眾在此重要關鍵時刻關注此事,從道義上聲援戰爭受害人,支持他們爭取應得的賠償、討回歷史公道。
有關訊息可瀏覽加拿大史維會網站:http://www.alpha-canada.org/C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