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文娛設施 擬統一收費標準
  • Date: Monday, March 26, 2007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公園、娛樂及文化服務委員會,明日將討論是否對區內公園、藝術中心、禮堂等場所的使用及出租費用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公園、娛樂及文化服務委員會,明日將討論是否對區內公園、藝術中心、禮堂等場所的使用及出租費用,定出統一收費標準。 在2005年通過的「公園、娛樂及文化服務10年發展計劃」中,要求市府在2015年前建立一套相關設施的使用、服務及收費標準。 該計劃的目的,是幫助列市的公園及文化設施劃一標準服務;確保相似的服務收費相同;對相關設施進行管理,滿足市民不斷增長的需求;鼓勵社區更多舉辦文化活動;同時也為市府回饋部分管理和運作資金,保證其日後有效運作。 報告建議市府與各文化合作伙伴商談,定出列市首個收費框架。該框架應在公平及公正的基礎上,制定評估收費系統;涵蓋所有普通服務及活動項目;並包括一定的津貼補助條款。 該建議若在明日的會議上通過,將提交市議會討論,再獲通過後便會進入具體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