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擬購帆船作地標 供教育博物館用途
- Date: Monday, January 15, 2007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普通目標委員會(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今天將討論是否支持購買一艘帆船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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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普通目標委員會(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今天將討論是否支持購買一艘帆船的計劃,作為列市水上勘查、學校教育、博物館、載客和出租的用途。按照報告的建議,該艘帆船的購買和改建費用合共為58.2萬元。
2002年在列治文市舉行的高桅帆船節(Tall Ship Festival)吸引大批遊客,列市府認為本市在地理位置和歷史傳統上都非常適合擁有一艘帆船,不但可以成為本地地標,吸引遊客,還可幫助專業人士對菲沙河口的三文魚進行監護。因此市議會在去年11月決議,要求市府員工考慮如何採取措施,突顯列市的海港特色和歷史風情,並就購買帆船的財政影響作出報告。
市府員工在對3種方式:購買舊船Brora Thor號,然後加以整修;購買完全符合要求的帆船;下訂單重新建造一艘新的帆船。在進行比較之後提交報告,認為第一項選擇最實用。
Brora Thor號是一艘船齡85年的舊船,1987年被改建成帆船,目前停泊在溫哥華島,售價為35萬元。由於設備古舊,如果按照市府的要求用於商業及教育用途,則需要進行整修,費用約為15到20萬元,加上燃油、船員及稅務等開銷,總共為58.2萬元。
如果直接購買符合條件的船隻,目前選擇有2個:洛杉磯出售的Bill of Rights號,和法國的Spirit of Chemainus號,但叫價都在75萬元以上,並很可能還要加上運費等開銷。
若訂這新建船,費用更高達200萬到450萬元,報告認為太過昂貴。
在運作上,報告建議效法維多利亞市與本地非牟利教育組織合作,由該組織負責管理,並自負盈虧,市府則在碼頭停泊、水電費用等予以資助。
列治文市府有意購買一艘帆船,作為該市地標,並吸引遊客。圖為在列市停泊的一艘帆船。(馮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