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公聽蒐學校徵雜費意見 督學報告﹕課外活動被逼取消
  • Date: Tuesday, January 16, 2007
  • Synopsis: 【明報專訊】「幾乎每位列治文小學生都會參加的游泳課,下學年可能無法再繼續了。」列治文學校局督學比爾斯圖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幾乎每位列治文小學生都會參加的游泳課,下學年可能無法再繼續了。」列治文學校局督學比爾斯圖(Bruce Beairsto)昨日在學校局會議中,向學務委員提出學校向學生收取雜費的報告。學校局將在本月24日舉辦公眾論壇,聽取家長對雜費的意見。 學務委員在會議中決定再度致函省教育廳長龐雪麗(Shirley Bond),建議修改相關法例,容許學校在合理的情況下收取雜費,以免讓學生損失學習機會。 比爾斯圖表示,舉例來說,列治文的小學多有游泳課,幾乎每個學生都會參加,教師會帶小朋友去公眾泳池游泳,但要繳交少許的費用入場。而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游泳課屬於教育課程,不能收費,但學校沒有餘錢支付有學生的游泳費用,所以明年可能要家長自行帶孩子去習泳。 他說,列市部分學校的一些特別課程,例如Palmer中學的足球課,學生需要繳交額外的教練費用,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也不能收費,明年亦可能無法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