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溫市擬立法禁飼養珍禽異獸 表演娛樂亦倡禁止
  • Date: Friday, January 26, 2007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政府擬立法禁止擁有、買賣珍禽異獸(Exotic / Wild Animals),並禁止利用珍禽異獸進行表演娛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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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政府擬立法禁止擁有、買賣珍禽異獸(Exotic / Wild Animals),並禁止利用珍禽異獸進行表演娛樂活動。溫市府並建議大溫周邊市鎮,採取相同立法,避免民眾到其他市鎮購買珍禽動物。 其中,多種蛇類、有毒的昆蟲及蜥蜴、鱷魚類、老虎、狼、狐均在禁止飼養之列,附例開始施行後,目前擁有這些禁養寵物的主人,也都必須把寵物送到溫市府處理;時下流行的鼬類,亦只限於已經馴化的雪貂才可以買賣。市議會將於下周四討論此議案,預計屆時將掀起熱烈討論。 近年來,已開發國家掀起一股飼養蜥蜴、蟒蛇等珍禽異獸的風潮。從1992年到2002年,美國野生動物及相關用品的買賣金額增加了62%。 2002年,美國共進口了3.8萬隻活哺乳類動物、3.65萬隻活鳥、200萬隻活蜥蜴、4900萬隻活兩棲類動物、2.16億尾活魚。2005年美國以蜥蜴為寵物的人口,較2002年增加了22%。 報告中指出,溫市府在整理支持與反對限制珍禽買賣意見後,發現有七成溫市民眾支持限制珍禽飼養及買賣,而反對立法管理市民則有三成。其中支持立法者意見包括,珍禽買賣有危害野生動物生存權利,且在進口及出口過程中,對動物來說是一大折磨;野生動物可能帶有傳染病,對公眾產生危害;許多衝動型購買者,在購買了珍禽之後,才發現飼養不易、長成後體型巨大、且有些動物可以活上80年至90年,而任意拋棄寵物,造成公眾負擔。 反對立法者則認為,飼養珍禽者均知識豐富,不會胡亂拋棄寵物;許多如蜥蜴等珍禽的照顧需求很低,也不吵人。除了去年溫市發生鱷魚從天而降的意外,幾乎很少收到投訴,許多珍禽很溫馴;立法禁止珍禽交易,只會令交易轉向地下化經營,更難管理。 溫市府準備立法禁止飼養珍禽寵物,綠水蟒(Green anaconda)等蟒蛇類,就是其中之一。 (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