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自去年實施共送走43人 遣返通緝犯計劃添4萬撥款
- Date: Saturday, September 12, 2009
- Synopsis: 【明報專訊】法務廳長希德(Kash Heed)昨日宣布,省府從罪犯充公財物中再撥出4萬元,資助溫哥華警隊的Con Air計劃,繼續將外地潛逃到來的通緝犯遣返原地,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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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法務廳長希德(Kash Heed)昨日宣布,省府從罪犯充公財物中再撥出4萬元,資助溫哥華警隊的Con Air計劃,繼續將外地潛逃到來的通緝犯遣返原地,接受法律制裁。
溫哥華市警的通緝犯遣反計劃Con Air自從2008年實施以來,已經將43名外省通緝犯遣返被通緝的地點受審。警方稱只知道當中有兩人再次潛回溫哥華。
由於不少通緝令有地域限制,加拿大其他地方的通緝犯潛逃到溫哥華,其他城市的警隊可能因為財政資源不足,不願意付錢遣返該等通緝犯。直至溫哥華市警在2008年推出Con Air計劃,才開始扭轉局面。
負責Con Air計劃的警司萊姆基(Warren Lemcke)指出,被遣返的通緝犯包括慣犯、幫派分子以及重案罪犯,包括涉及搶劫、綁架、性侵犯等罪案。
他指出,這些外地通緝犯潛逃到溫哥華後,仍然不斷犯罪,讓溫哥華的市民受害。
警隊對這計劃亦十分支持,因為終於可令通緝犯接受法律的制裁。甚至罪犯的家人也支持,指出假若這些人不回家,不能得到家人的援助,最後可能死在街上。
溫哥華市警曾以其中一名外地通緝犯作統計,假如他不被遣返,每年會花費溫哥華納稅人8.6萬元的資源。
希德又透露,目前已經與阿省簽訂協議,在遣返通緝犯上加強合作。省府也游說聯邦政府,更改法例,讓潛逃通緝犯加重罪名。
希德強調,4萬元並非來自納稅人的口袋,而是來自罪犯被充公的財物。省府通過充公罪犯財物,包括現金、汽車、遊艇、房屋等。在過去兩年,從充公錢財中撥出93萬元,作為預防罪案,協助罪案受害人之用。
溫哥華市警在得到撥款後,會優先處理其中10名通緝犯。
希德(中)向萊姆基送上4萬元支票。(陳志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