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擬規管卡拉OK營業時間 早8至凌晨2時 違法罰1000元
- Date: Monday, November 20, 2006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公共事務委員會今天將討論對市內卡拉OK場所開放時間進行監管的報告,報告建議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公共事務委員會今天將討論對市內卡拉OK場所開放時間進行監管的報告,報告建議設立新附例對相關商戶進行監管,並對違例的商戶罰款1000元。 根據市府員工提交的報告,列治文市府至今沒有附例對轄區內的卡拉OK餐廳開放時間進行規管。但根據列治文皇家騎警和市府員工的說法,針對卡拉OK餐廳的各種投訴及引發的問題持續上升,因此設立新的附例完全有必要。 新的附利內容包括﹕所有卡拉OK場所今後只能在規定時間內營業,時間是從早上八時到凌晨兩時。凡是持有酒牌的卡拉OK場所,今後為顧客提供酒精飲料的時間也受此時間限制。商戶必須在時限後半個小時內將酒水清理乾淨。同時餐廳內的卡拉OK區,必須有清楚的標誌,讓站在入口處的客人能夠清楚看到。 報告建議,凡是營業超過上述規定時限的卡拉OK餐廳,都將會面臨最高1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