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府擬推廣綠色車隊
  • Date: Monday, December 4, 2006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政府今天舉行的普通事務委員會(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將決定是否改變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政府今天舉行的普通事務委員會(General Purposes Committee),將決定是否改變目前針對市府內部車輛施行的「汽車能源政策」,代之以「綠色車輛政策」(Green Fleet Policy),目的是提高燃料使用率;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提高列市的空氣質素等。 市府的報告中引述大溫區域局在2002年發表的統計數字,指菲沙河谷地區空氣中含有55%的氧化氮和36%的二氧化碳,均是來自汽車排放的廢氣,列市府每年花在汽車燃料上的金錢,佔交通工具管理項目總支出的18%。 根據市府現有的汽車能源政策規定,屬於市府1噸或以上的小型貨車到達使用年限時,將會代之以混合燃油汽車或者環保的Smart Cars,並鼓勵使用可替代燃料和生物柴油作為燃料。 新的綠色車輛政策則建議將以上策略進一步推廣,涵蓋所有市府車輛。 具體措施包括,控制購買新車的數量和噸位、選擇新型節能汽車、提高燃料使用率、增加使用可替代燃料所佔比例、在市府員工中展開節能和環保教育、制定新的市府內部車輛管理措施、推廣節能計劃、根據車輛的不同型號進行全年燃油消耗追蹤及向市府環境部門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