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阿博斯福明年起 火警鐘誤鳴罰款
  • Date: Sunday, November 8, 2009
  • Synopsis: 【明報專訊】阿博斯福市議會通過,明年初會向火警鐘誤鳴的住宅及商戶徵收罰款,以彌補因此而引致浪費消防員出勤的開支。 該項新附例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消防當局會向屢次發生誤鳴的住宅及商戶開出罰單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阿博斯福市議會通過,明年初會向火警鐘誤鳴的住宅及商戶徵收罰款,以彌補因此而引致浪費消防員出勤的開支。 該項新附例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消防當局會向屢次發生誤鳴的住宅及商戶開出罰單,最高罰款額高達1200元。 阿博斯福署理消防局長赫爾默(Mike Helmer)指出,單是去年,消防局便因火警鐘誤鳴而引致損失30萬元,每次出勤,單是一輛消防車、4名消防員,便要花上300元。 他指出,火警鐘誤鳴最多是商戶,罰款也較住戶高。不少商戶長期忽視警鐘保養,導致不必要的誤鳴情況出現。 赫爾默認為:「我們希望教育公眾,讓大家明白警鐘誤鳴,對市民以至整個城市的安全,都會帶來影響,因為消防人員出動處理誤鳴,可能延誤了其他真正的救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