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市長專欄 為2001冬奧找平衡點
  • Date: Friday, November 27, 2009
  • Synopsis: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特為本報獨家撰寫「中文」專欄,論述市政取向、華埠發展等重要議題,冀與讀者互動,聆聽民意。 我們現在離2010冬季奧運會已不足10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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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特為本報獨家撰寫「中文」專欄,論述市政取向、華埠發展等重要議題,冀與讀者互動,聆聽民意。 我們現在離2010冬季奧運會已不足100日。當我從希臘攜覑奧運聖火回到加拿大﹐在踏出機艙的一剎那,我感到無比的驕傲﹐能夠將聖火運送回加拿大的土地﹐以及看到人們在省議會外為火炬傳遞展開而歡呼﹐對我來說實在是一項榮譽。 然而除了感到興奮外﹐我亦聽到人們對奧運的關注﹐尤其是那些對市議會最近通過一些關於奧運的附例所引起對言論自由的關注。我希望借此機會對這些誤解作出澄清。 主辦冬奧及殘疾人冬奧這些大型盛事需要面對不少挑戰﹐其中一項就是近年出現的所謂「突擊營銷」廣告。從事這些策略的公司未有向市府申請適當的牌照﹐便在建築物外展示廣告標語 ﹑向路人派發廣告印刷品或在攤位上贈送免費產品。 「突擊營銷」不但是非法行為﹐更可能帶來其他問題﹐例如讓免費產品或廣告印刷品丟棄在街上造成大量垃圾﹐對其他奉公守法的溫市商戶來說亦不公平。 市府有見及此﹐便通過一套附例﹐讓職員可在冬奧期間比平時更迅速地取締非法商業標語,目前要好幾天甚至好幾星期才能採取這些執法行動。 過去幾個星期,曾有人說這些法例容許警方可破門進入民居﹑取走反冬奧標語﹑禁止抗議活動及扼殺言論自由﹐這些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 正如溫市警察局長朱小蓀所說﹕「我們不是監管標語的警察。」 然而我們仍需作出行動,向市民重申這些附例不會損害言論自由。市府職員將會在本月稍後時間向市議會提交報告﹐建議加進一些更清晰的詞彙﹐明確地指出附例針對的是未經許可的商業廣告而不是合理的政見表達﹐所以《人權及自由憲章》將會受到尊重。 我們將會有清晰的公眾指引,說明市府附例執法人員如何在奧運期間執行附例﹐實施附例的期間亦可能會縮短。 違反附例者將不會有被判入獄的危險﹐非法進入民居或商舖等事情亦不可能會出現。事實上市府在十多年前已取消了違反附例可被判監的條文﹐這做法不會改變。 市議會在信守加拿大憲法的承諾是無可置疑的﹐市民可以放心。我們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所有防護機制都會獲得落實。本人鼓勵各位直接向市議會發表意見﹐確保我們找到最平衡的做法﹐讓所有人都可享受到一個成功的奧運會。我們樂意聽到閣下的意見﹐歡迎隨時發電郵至mayorandcouncil@vancouver.ca 。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