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新歲新法規新收費 開車禁手機 免稅額咪表收費時段增
  • Date: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 Synopsis: 【明報專訊】再過兩天便邁入2010年了,有不少新例都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包括開車時禁止使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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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再過兩天便邁入2010年了,有不少新例都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包括開車時禁止使用手機,免提設備獲有限度豁免;基本個人所得稅免稅額調高至1.1萬元;溫市路邊停車咪表收費截止時間將延至晚上10時;銀行等機構需在信用卡申請表格上以概要方框標明利率、卡費等關鍵信息,不得在未經持卡人同意的情況下調高信用限額等。 手機方面,本省早前通過一項卑詩汽車法案(Motor Vehicle Act)新例,明年1月1日起禁止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手機以及其他手提電子設備,免提設備可獲豁免,但僅可使用「一鍵速撥」方式撥號。持學生駕照(L牌)或7級駕照(N牌)的駕駛者沒有免提豁免。 在2月1日後,違例者罰款167元,若駕駛時發短訊或電郵,將加扣3分。學牌或新牌駕駛人士若被發現違例,則上述兩項並罰。 稅務方面,本省從明年1月1日起,納稅人的基本個人所得稅免稅額將由9737元調高至1.1萬元,增加了1627元。對於中小企業,其利得稅起徵點將由現時的40萬提升至50萬,是全加國的最高水平。 溫哥華市的路邊停車咪表亦將從明年1月1日起,將收費結束時間,從現行的晚上8時延至晚上10時。 另外,4月1日開始,溫市繁忙路段咪表停車費用全面上漲,包括高豪港(Coal Harbour)、煤氣鎮(Gastown)、耶魯鎮(Yaletown),及卑詩體育館和通用體育館等區域。市中心黃金地段最高漲至每小時6元。 金融方面,聯邦政府針對信用卡、貸款利率等制定了一系列新法規,明年1月1日開始生效的部分包括以下規定:受聯邦監管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為消費者提供的信用卡申請表格及合約頁面頂端,必須以方框形式標明該卡利率、無息期限(grace period)以及卡費等關鍵信息;在增加信用卡額度前,必須取得持卡者的同意;不得因收費機構暫扣押金(holds)而對持卡者收取透支費用(over-the-limit fee),但若持卡人在此期間因另有刷卡消費行為,從而導致透支,則不受此規定限制;必須向聯合借貸者中的所有人提供相關資料文件。 另外,聯邦政府將應用新法規,管轄規範這些機構的追討欠債行為。 ▲市民趕買藍牙耳機,以免明年開車不能拿手機新例實施後準備不及。(張伶銖攝) ?溫市停車咪表收費截止時間將由8時延至晚上1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