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全球華文散文大賽徵稿「我心中的香港」明年3月31日截止
- Date: Sunday, September 14, 2008
- Synopsis: 【明報專訊】香港《明報》月刊、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連同世界華文旅遊文學聯會、香港作家聯會共同主辦「我心中的香港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香港《明報》月刊、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連同世界華文旅遊文學聯會、香港作家聯會共同主辦「我心中的香港——全球華文散文大賽」,獎金總額約達10萬港元,歡迎年滿16歲或以上人士參加,參賽截止日期為明年3月31日。 是次徵文比賽題材為「我心中的香港」,以散文為體裁,字數1,000 - 3,000,參賽截止日期在 2009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準),參加者必須年滿16歲或以上,比賽結果將於2009年5月公布,得獎者將獲專函通知。各主辦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家屬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參賽者請將來稿請附個人姓名、年齡、職業、聯絡地址及電話,連同作品電郵至hkwriters381@yahoo.com.hk或寄往香港灣仔駱克道381-383號富士大廈7A室香港作家聯會,信封面請註明「我心中的香港——全球華文散文大賽」。 主辦單位設冠軍1名,獎金港幣2萬元、亞軍3名,獎金港幣各1萬元、季軍5名,獎金港幣各5000元、優秀獎10名,獎金港幣各2000元。比賽細則如下﹕ (一)作品必須於公布比賽結果前未經公開發表。 (二)參賽作品鼓勵以電腦打字在A4紙上。(字款﹕新明體,字號﹕12,雙倍間隔)或以清晰字體書寫於稿紙上。 (三)所有稿件一概不予發還,但接受影印稿件,來稿須另附影印本一份。 (四)每人限提交一篇作品,不接受集體創作,嚴禁抄襲他人作品,或請他人代筆。 (五)來稿請附上個人資料,包括真實姓名、筆名(如有)、性別、年齡、國家地區、地址、電話、職業、任職機構或就讀學校、以上資料請另寫於A4紙上。 (六)得獎作品出版權歸《明報》月刊出版社所有。 (七)違反比賽規則者,本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爭議,主辦單位得以行使最後決定的權利。 (八)主辦機構將邀請各得獎者出席頒獎禮及接受傳媒訪問,主辦機構發表作品時,將刊登參賽者姓名及職業,倘參賽者提供筆名,主辦機構將刊登筆名。 查詢電話:852-2891-3443,852-2515-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