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二戰華工向日索償敗訴 史維會籲華受理討公道
- Date: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 Synopsis: 【明報專訊】加拿大史維會共同主席王裕佳和列國遠透露﹐世界史維會會長Peter Stanek近日去信給中國駐美大使周文重,促請中國政府採取積極角色,協助戰時日軍暴行受害者爭取道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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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加拿大史維會共同主席王裕佳和列國遠透露﹐世界史維會會長Peter Stanek近日去信給中國駐美大使周文重,促請中國政府採取積極角色,協助戰時日軍暴行受害者爭取道歉賠償。
鑑於日本法院罔顧中國外交部屢次關於中國民間索賠權利的說明,屢次以曲解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以中國已放棄戰爭賠償為藉口,判決中國強迫勞工受害人敗訴,史維會認為受害勞工已無法在日本循法律途徑取回公道,要求中國政府盡速行動,敦促中國法院受理中國勞工對日企的索賠訴訟。
信件指出,戰時有大批中國勞工被強迫到日本,在35間日本企業的135個作業場所遭到奴役。從90年代開始,受害勞工相繼到日本法院尋求賠償。但在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單方面錯誤解釋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第5條,認為中國政府已放棄戰爭賠償的權利,包括中國人民的索賠權利。日本最高法院據此判決中國受害勞工對日企西松建設及日本政府的索賠敗訴。自始之後,其他日本法院均依例判勞工敗訴。
雖然在2007年4月27日判決當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已指出日方的錯誤,清楚說明日本最高法院是單方面解釋中日聯合聲明,其解釋屬非法、並且無效;但是,中國勞工仍無法討回公道。
鑑於日本司法制度已不能為受害勞工取得滿意結果,世界史維會向中國政府作出直接呼籲,要求當局迅速行動,敦促中國法院受理中國勞工對日企的索賠訴訟。王裕佳和列國遠相信,只要中國法院受理一宗中國勞工對日企的索賠訴訟﹐其他日本企業必定立刻與受害勞工進行合情合理的和解﹐以免影響他們在中國的生意和資產。
信件認為,日本強擄中國勞工赴日充當苦役的罪行,發生至今已愈70載,而日本法院又作出不公判決,中國法院的及時作為顯然甚為必要。
此外,信中還表達了史維會及國際人士對中國勞工索賠案件的持續關注,希望中國受害人最終能獲得公義。
2007年4月中國勞工受害人原告及其代表律師康健(左一)和史維會列國遠(左二)在東京高院抗議法院判決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