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偏見與報仇
- Date: Monday, February 2, 2004
- Synopsis: 今年因為硬性執行楓葉卡,筆者目睹很多不同的人的不幸遭遇,在此不妨報道一
- Article Text: 今年因為硬性執行楓葉卡,筆者目睹很多不同的人的不幸遭遇,在此不妨報道一下。 先是12月30日和31日之爭。不少移民以為,最後一天沒有楓葉卡坐飛機是31日而非30日。在台北辦事處的網站,更是清楚用中文寫出12月31日後一定要用楓葉卡上飛機。同樣地,北京的加拿大中文網站也指出,12月31日後才要用楓葉卡。於是製造了第一批受害者:31日上不了飛機的人。 然後,這些人去申請一次返加簽證延時,又遭拒絕,並且還被認為是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當然,這批人之中,也有一些是明明不用送羊入虎口的,因為有美國簽證,或者持香港護照。但他們還是相信政府的話,尤其是加拿大政府。這一批受害者之後,農曆年的時候又來一批,這一批則更慘。有些人是已通知可以回來取卡,這裏的移民官已批准發卡,但因為通知得太晚,在元月後,坐不了飛機,便要申請一次返加簽證。然後,有些本來是靠騙取得卡的,現在便給海外的移民官知道。有些不是靠騙的是說實話的,這裏的移民官認為沒問題的,海外的卻又來一次推翻之前的決定。然後不發一次返加簽證,並且還被認為已失去身份。還有的是,移民官會建議申請人說,如果你放棄失去移民身份的上訴,我就給你觀光簽證。有些人為了要趕回家過年,便一口答應。於是執法者不費一兵一卒,便把好些人的移民權利變成零分。 當然這些人不知道原來法律規定,如果閣下在過去一年回過加拿大一次或以上,政府必須要發一次返加簽證。然而,移民官卻對這權利隻字不提。這裏又在說明誰是不可信任的。 為什麼移民官要這樣折磨移民。理由是因為偏見與報仇心理。這些被拒的人多是空中飛人(太空人)移民,不住在加拿大,但經常回來和家人團聚。過去移民官拿他們沒有辦法,現在卻可以算舊賬,把怎麼給不給稅、有沒有貢獻加拿大都搬出來。當然,移民官明的不會這樣說,但不肯用人道立場讓你回來,萬事刁難,就是這種心態的表現。法律沒有說移民官要用納稅標準來決定誰可以當移民。但現在的情況剛好如此。看見移民便不開胃的好些移民官,現在便是他們報仇的季節。 王仁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