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列市繳告票優惠期擬延長至4周
  • Date: Monday, May 31, 2004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政府社區安全委員會(Community Safety Committee)將在明日討論日前被市民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政府社區安全委員會(Community Safety Committee)將在明日討論日前被市民投訴的郵寄告票附例。   市府泊車計劃總監默瑟(Wayne G. Mercer)建議,市府可以用平郵寄出告票,繳交告票優惠時間由現行約2個星期,延長到4個星期。 本報在4月初接到華裔市民投訴,抗議收到「隱身抄牌員」寄出的「牛肉乾」,對於如何違反泊車規定不解。另外,泊車附例第7403號中標明,告票要以掛號信寄出,但是民眾實際收到的只是以49仙平郵寄出的信件。在報道及民眾反應下,市長馬保定對事件表示關注,市府職員並對此作出研究及附例修改建議。 由默瑟完成的報告指出,向違規駕駛者發告票,的確有減少違規泊車及加速泊車流通性的效果,雖然抄牌員最好把告票直接交給駕駛者或放在車窗上,但是在包括學校、巴士站、禁止停車區等3個人流車流擠塞地方,加上抄牌員若對自身安全有疑慮下,可以抄下違規車牌,之後再郵寄告票給車主。 報告結論認為平郵更有效率及便宜,故建議市議會修改附例,將掛號信規定改成平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