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遇不顧而去事故 卑保促即報警
- Date: Tuesday, February 23, 2010
- Synopsis: 卑詩保險公司(ICBC)就最近多宗撞車後不顧而去,被撞車主因為無法及時記錄對方車牌號碼,需要以自己一方的保險承擔修理費作出回應時強調
- Article Text: 卑詩保險公司(ICBC)就最近多宗撞車後不顧而去,被撞車主因為無法及時記錄對方車牌號碼,需要以自己一方的保險承擔修理費作出回應時強調,車輛被撞後對方不顧而去的保障包括在汽車基本保費(Bacic Autoplan)內,故車主是負責其中塾底費的部分,而非全數支付修理費用。 但他同時提醒民眾,一旦遇上撞車後不顧而去情況,立即報警是對個人最大保障。 卑詩保險公司傳訊經理雲拉姆(Mark Jan Vrem)承認,撞車後不顧而去的情況其實十分普遍,他舉例他的一名親人早前也是受害人,同樣是因為未能及時記下對方車牌號碼,而要負責部分的修理費。 雲拉姆指出,一般來說,最普遍是在停車場泊車時撞倒停泊汽車,往往因為被撞一方車主並不在場,肇事一方趁機溜走。也有類似本報早前報道發生在路面上踫撞事故,有司機不顧而去的情況。 他指出,如果發生交通意外,引起交通意外一方突然駕車不顧而去,被撞汽車的車主要及時記下車牌資料並不容易做到,但卑保也希望提醒公眾,踫上此種情況,即使無法及時記下資料,立即報警備案是對個人最大的保障,以方便卑保及警方就事件作出跟進。另一方面,找尋其他在場目擊者,說不定可以獲得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