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防棄野外釀兔患 組織促溫市禁售兔
  • Date: Wednesday, March 31,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在列治文已禁止寵物店出售兔子,以防止兔子被拋棄及大量繁殖成更多野兔問題後;有關懷兔子團體,特別在復活節市民喜愛買兔子作寵物的「旺季」前,再次呼籲溫哥華市政府也應禁止寵物店出售兔子
  • Article Text: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在列治文已禁止寵物店出售兔子,以防止兔子被拋棄及大量繁殖成更多野兔問題後;有關懷兔子團體,特別在復活節市民喜愛買兔子作寵物的「旺季」前,再次呼籲溫哥華市政府也應禁止寵物店出售兔子。 溫哥華拯救兔子關懷團體(Vancouver Rescue Rabbits &Advocacy)的貝茨(Olga Betts)指出,復活節前是市民愛到寵物店買兔子的時候,不少市民一時被模樣可愛的兔子吸引,在未懂得如何照顧兔子之前便買回家,復活節過後,就因為不懂飼養弄得家裏一團髒,最後將兔子丟棄,形成更多野兔。 貝茨說,該團體現有的兔子庇護中心,已接受約80隻無家可歸的兔子,牠們有不同品種,有些還生病需要照顧,正接受獸醫的治療,幸賴有一批熱心的義工輪流來照顧,為兔子清潔及清洗周遭環境,幫助牠們痊癒。 貝茨說,兔子雖然很可愛,但照顧起來不同於市民熟悉的貓或狗,要更有耐心,而且不適合有小孩家庭,因兔毛會引起一些孩子的過敏或生病等。 貝茨表示,兔子到了5個月大之後便可繁殖下一代,而且每隔28天,即可生下一胎,有市民因為兔子繁殖力太強,又未帶兔子去結紮,而決定棄養,有的更丟到野外,不顧兔子的死活。 因此她在幾年前已向溫哥華市政府反映,應禁止寵物店出售兔子,如此可減少兔子被買了又被丟棄,另外,她也希望公眾對養兔子有正確認知,知道兔子的生命是10年,不能只是一時興起領養,待覺得無趣即將兔子丟棄。 貝茨正在收集有關禁止寵物店出售兔子的簽名,歡迎市民以604-612-7699電話聯絡。另外,想領養兔子或是擔任義工,請上網至http://www.vrra.org/。 庇護所收容約80隻無家可去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