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支援生活屋4月起收新租 不超過稅後入息七成
- Date: Friday, January 3, 2003
- Synopsis: 【明報專訊】卑詩省政府宣布,由四月開始,所有入住政府資助的「支援生活」房屋的耆英和殘障人士,將要按一套新的方式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卑詩省政府宣布,由四月開始,所有入住政府資助的「支援生活」房屋的耆英和殘障人士,將要按一套新的方式計算租金,最高不超過他們除稅後入息的七成。 以一個除稅後年入一萬二千二百四十元的耆英,四月起就要交七百一十四元的月租,這包括每日最少兩餐膳食、專人打理家居、洗衣物、協助飲食、打掃和出外時有專人協助接載等。 省府說,扣除租金後,耆英每月還有三百元可以使用。 省中、長期及家庭護理省務廳長韋加兒(Katherine Whittred)昨日表示,此等入住該等單位的中、低入息人士,將會得到公平及能力可應付的選擇。根據省府的新紀元承諾,在二零零六年之前,會為耆英提供五千個新的中、長期護理床位。由於此等資助形式的居住單位是新生事物,故有需要設立一套計算租金的方法。 她表示,對大部分從前入住資助房屋的人士來說,他們只需繳交相當於現時甚至更低的租金。 省府指出,一個除稅後年入一萬二千二百四十元的耆英,將要繳付每月七百一十四元的租金。若果租住私人護理單位,可要付一千五百至五千元。 目前入住護理設施的人,如果申請轉住政府資助的「支援生活」房屋,需繳交相當於以前護理院的費用,除非新的租金較低。 換言之,沒有人會因為轉住「支援生活」房屋而要付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