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公園違例吸煙 最少罰款250元
- Date: Wednesday, July 7,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公園範圍禁煙新例將在9月1日起實施,公園局近日通過2項附例,公園管理員有權向違規者發告票,初犯罰款250元。 禁煙新附例將在今年9月1日生效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公園範圍禁煙新例將在9月1日起實施,公園局近日通過2項附例,公園管理員有權向違規者發告票,初犯罰款250元。 禁煙新附例將在今年9月1日生效,新例禁止民眾在溫哥華公園、海灘、海牆(seawalls)、緩步徑和公眾哥爾夫球場等範圍內抽煙,即使停泊在公園內的出租汽車或公共車輛內,都屬禁煙範圍,而被禁的煙草產品包括香煙、雪茄、煙壺、hookah水煙或其他燃燒菸草。 管理員有權發罰單 為配合執行附例,溫哥華公園局日前(7月5日)亦通過2項規例,讓公園管理員有權向違例者發告票,以及制訂罰款的標準。每次違規罰款額為最少250元,而容許他人在禁煙區吸煙,也有機會被罰最少500元。